工作經歷
1950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湘潭縣土改訓練班副分隊長,譚家山銀行代主任,湘潭地區林業局副科長,(需阝)都縣木灣採伐場黨支部書記,湘潭地區林科所所長,湘潭地區林業學校黨支部書記,湘潭地區水材公司副主任、黨委委員,1977年任湘潭地區林業局副局長、黨委委員,1983年調任株洲市林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至今。
工作業績
1963年在都縣工作期間,改革使用小鋼索代替蔑纜行排索取得成功,促進了林區木材生產,出席了縣和工區先代會。1965年在湘潭杯校、林科所工作期間,組織培訓了600多名林業骨幹,為基層林業領導班子建設充實了力量,同時高標準造多種試驗林1600畝,水平梯土整地造林400畝,成為全地區林業科研和教學基地,並出席了地區先代會。1978年組織都縣、茶陵的森工部門在濃河旅行木材單很流送(趕羊)7000立方米,首次成功地解決了大批量木材出山難問題。1983年任地市林業局領導以後,在茶陵界首木材檢查站不畏強暴,挺身而出,制止了3名歹徒糾集60多人毆打檢查員的流血事件。注重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發表《友持專業戶,造林邁大步》等調查研究專題文章30餘篇。近5年來,領導全市林業公、檢、法共查處林業案件4995起,挽回損失240多萬元;查處林政案件11092起,挽回損失990多萬元,有力地保障了森林資源的良性發展。1902年榮獲全國綠化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