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服務承諾制度
服務承諾制度
為了進一步轉變幹部工作作風,強化服務職能,樹立廉潔、勤政、高效、務實的居委形象,切實為民眾做好服務,促進我居委經濟社會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對來訪或辦事的人員做到“四個一”,即一張笑臉相迎,一句您好問候,一杯茶水請喝,一張椅子請坐。
二、熱情周到接待辦事單位或個人,遵守職業道德,認真做到用語文明,待人禮貌。
三、對於各種來信、來訪或來電諮詢的事項,在摸清情況的基礎上,能答覆的必須馬上答覆;需深入調查了解的,必須承諾辦理時限,並及時給予反饋;對規定時間內不能辦理的,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告知當事人。
四、公開辦事依據、辦事紀律、辦事程式、辦事要求、辦事時限等,依法依規依程式辦事,為辦事者提供優質的服務。
五、具體承辦人對所辦事項必須做出服務承諾,對無正當理由違背承諾的,一經查實,將追究承辦人和有關領導責任。
六、具體承辦人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在辦理事務過程中,不得利用職權“吃、拿、卡、要”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一經查實,將進行責任追究。
七、為保證此項制度落到實處,“服務承諾制”列入年度考核內容。凡因“服務承諾制”執行得不好,服務態度粗暴、服務質量差,被來辦事、來訪或來電者舉報,經查實,年度考核予以降一個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