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份
性狀
本品為無色或淡黃色略帶粘性的澄明液體。
適應症
治療和預防血容量不足,急性等容血液稀釋(ANH)。
規格
(1)250ml:15g羥乙基澱粉130/0.4與2.25g氯化鈉
(2)500ml:30g羥乙基澱粉130/0.4與4.5g氯化鈉
用法用量
用於靜脈輸注。
初始的10-20ml,應緩慢輸入,並密切觀察病人(防止可能發生的過敏性樣反應)。
每日劑量及輸注速度應根據病人失血量、血液動力學參數的維持或恢復及稀釋效果確定。
沒有心血管或肺功能危險的病人使用膠體擴容劑時,紅細胞壓積應不低於30%。
每日最大劑量按體重50ml/kg。
根據病人的需要,本品在數日內可持續使用,治療持續時間.取決於低血容量持續的時間和程度,及血液動力學參數和稀釋效果。
對於長時間每天給予最大劑量的治療。目前只有有限的經驗。
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極個別患者在使用含羥乙基澱粉的藥品時,可能發生過敏性樣反應(過敏反應,類似中度流感的症狀,心動過緩,心動過速,支氣管痙攣,非心源性肺水腫)。在輸液過程中,如患者發生不可耐受的反應,應立即終止給藥,並給予適當的治療處理。
給予羥乙基澱粉時,患者血澱粉酶濃度將升高,可能幹擾胰腺炎的診斷。
長期大劑量使用羥乙基澱粉,患者會出現皮膚瘙癢。
大劑量使用時,由於稀釋效應,可能引起血液成分如凝血因子、血漿蛋白的稀釋,以及紅細胞壓積的下降。
使用羥乙基澱粉時,可能發生與劑量相關的血液凝結異常。
禁忌
—液體負荷過重(水分過多),包括肺水腫
—少尿或無尿的腎功能衰竭
—接受透析治療病人
—顱內出血
—嚴重高鈉或高氯血症
—已知對羥乙基澱粉和/或本品中其他成份過敏
注意事項
避免過量使用引起液體負荷過重,特別是心功能不全和嚴重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液體負荷過重的危險性增加,應調整劑量。
為防止重度脫水,使用本品前應先給予晶體溶液。
嚴重肝臟疾病或嚴重凝血功能紊亂的病人應慎用,如嚴重Willebrand病的患者。
應補充充足的液體,定期監測腎功能和液體平衡。
應密切監測血清電解質水平。
有關過敏性樣反應的發生,見【不良反應】項。
應避免與其它藥物混合。如果在特別情況下需要與其它藥物混合,要注意相容性(無絮狀或沉澱)無菌及均勻混合。
瓶或袋開啟後,應立即使用。
超過有效期後不能使用;未用完的藥品應丟棄。
只有在溶液澄清及容器未損壞時使用。
放在兒童不能接觸到的地方。
使用本品期間,如出現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應,應諮詢醫生。
同時使用其他藥品,請告知醫生。
運動員慎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尚無用於妊娠期患者的臨床資料。動物研究表明,本品對受孕、胚胎髮育、分娩或產後發育均無直接或間接的影響,也無致畸的結果。
只有當可能獲得的治療利益大於風險時,才可用於妊娠期患者。
尚無用於哺乳期患者的臨床資料。
兒童用藥
已獲得本品用於兒童的一些臨床資料。
已進行的臨床研究結果顯示,41名兒童(包括小於2歲的嬰幼兒),給予按體重16土9ml/kg的平均劑量,受試者的血液動力學參數穩定,且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
對於非心臟手術的2歲以下的嬰幼兒,圍手術期給予本品的耐受性與5%的白蛋白相當。對於早產兒和新生兒,只有當可能獲得的治療利益大於風險時,才可使用。
兒童使用的劑量,應根據每個患者的基礎疾病、血液動力學參數和水合狀態進行調整。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用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確立。
藥物相互作用
尚未發現與其他藥物或腸外營養產品的相互作用。
給予羥乙基澱粉時,病人血澱粉酶濃度將升高,可能幹擾胰腺炎的診斷,有關這方面的內容見【不良反應】項。
藥物過量
同其它容量替代品一樣,如使用過量,可能引起循環系統負荷過重(如肺水腫),應立即停藥,必要時給予利尿劑。
藥理毒理
本品為血液容量擴充劑,其容量擴充效應和血液稀釋效應,取決於分子量大小。取代度、取代方式和藥物濃度,以及給藥劑量和輸注速度。
給健康志願者在30分鐘內輸注本品500ml後,其容量擴充效應為本品輸注體積的100%,該100%容量效應可穩定維持4-6小時。
用本品進行等容血液置換,可維持血容量至少6個小時。
在狗和大鼠的亞慢性毒性試驗研究中,每日靜脈輸注本品按體重9g/kg,連續給藥3月,結果未發現毒性反應。給藥期間,由於非生理條件下,肝、腎應激反應增加,可觀察到試驗動物的網狀內皮系統、肝實質和其它組織對羥乙基澱粉的攝取和代謝有所增加。
每日靜脈輸注本品的最低毒性劑量按體重計高於9g/kg,該劑量相當於人體最大治療劑量的3倍以上。
在大鼠或兔子中進行的研究表明,本品無致畸毒性。每日給兔子輸注10%羥乙基澱粉130/0.4溶液50ml/kg,可觀察到胚胎死亡的現象。給懷孕和哺乳期大鼠,以上述劑量單次推注給藥,可觀察到幼崽重量增加延緩及生長延緩,在母體表現液體負荷增加。尚未進行本品對生育力影響的研究。
藥代動力學
羥乙基澱粉的藥代動力學較為複雜,與分子量和摩爾取代度密切相關。當靜脈給予本品時,低於腎閾(60,000—70,000道爾頓)的小分子很容易通過腎臟經尿排泄,大分子羥乙基澱粉在通過腎臟排泄之前,被血漿α—澱粉酶降解為小分子。
本品在輸入體內後,血漿中羥乙基澱粉的平均分子量為70,000-80,000道爾頓,在治療期間保持在腎閾值之上。
本品分布容積約為5.9升,輸注本品30分鐘後,血藥濃度為最大血藥濃度的75%,6小時後降至14%。單次給予羥乙基澱粉500ml,血藥濃度在24小時後幾乎回到基線水平。
單次給予本品500ml後,藥物的血漿清除率為31.4ml/min,AUC為14.3mg/ml ×h,t。為1.4小時,t,為12.1小時,藥物的體內藥代動力學顯示非線性特徵。
對輕度至重度腎功能不全者進行本品的藥代動力學研究,受試者單次給予本品500ml,結果顯示,藥物的AUC有中等程度的增加,藥物在肌酐清除率C1<50ml/min的受試者體內AUC為C1≥50ml/min受試者體內的1.7倍(95%可信限為1.44-2.07) 腎功能不全不影響藥物的消除半衰期和C當C1≥30ml/min時,59%的藥物經尿排泄;當C130ml/min時,51%的藥物經尿排泄。
對受試者進行的研究顯示,每日給予10%羥乙基澱粉130/0.4溶液500ml,連續給藥10天,藥物在血漿中沒有出現明顯的蓄積現象。
在大鼠模型實驗中,每日給予本品按體重0.7g/kg,連續給藥18天,在末次給藥後第52天對組織的藥物含量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僅有給藥劑量的0.6%在組織中儲存。
尚沒有透析療法對本品藥代動力學影響的研究。
貯藏
密閉保存,不得冷凍
包裝
聚烯烴袋 (Freeflex) 250ml/袋;500ml/袋
聚乙烯瓶 (Bottlepack) 500ml/瓶
玻璃瓶 500ml/瓶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進口藥品註冊標準JX20010380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J20090067(250ml:15g羥乙基澱粉130/0.4與2.25g氯化鈉聚烯烴袋包裝)
國藥準字J20090065(500ml:30g羥乙基澱粉130/0.4與4.5g氯化鈉聚烯烴袋包裝)
國藥準字J20090066(500ml:30g羥乙基澱粉130/0.4與4.5g氯化鈉聚乙烯瓶和玻璃瓶包裝)
生產企業
德國費森尤斯卡比公司
核准日期
200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