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萍鄉市鹽務局是萍鄉市人民政府授權行使鹽政管理的職能部門,正處級建制,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江西省鹽務局。
萍鄉鹽業公司(江西省鹽業集團萍鄉公司)屬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是鹽業經營和鹽業行政管理二位一體的經營管理機構,依照國家鹽業法律法規承擔全市居民合格碘鹽和工農業生產用鹽的批發供應,管理轄銷區的鹽業行政工作,組織食鹽專營工作的貫徹實施。局司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工作的法規、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2、制定我市鹽業行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向省鹽業主管部門提報年度計畫、計畫執行情況;
3、執行國家計畫,平衡下達全市鹽產品產銷計畫,並組織鹽產品的調配、供應;
4、負責對全市鹽業企業的鹽政、鹽務管理工作,依法對我市鹽的生產、流通和市場進行管理,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查處鹽業違法案件,並受理下級處罰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
5、負責對鹽業批發、零售許可證及運輸準運證的核發和驗審工作;
6、承擔全市鹽行業的綜合統計工作;
7、完成市政府和省鹽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內設辦公室、財務部、食鹽專營部、黨群人事部、鹽政稽查支隊。
下轄上栗縣鹽務局、蘆溪縣鹽務局(鹽業分公司)。
領導班子
李福江:萍鄉市鹽務局局長、萍鄉鹽業公司總經理、黨總支副書記,主持企業全面工作。
袁曉珍:萍鄉市鹽務局、萍鄉鹽業公司黨總支書記,負責企業黨建工作。
王宏偉:萍鄉市鹽務局副局長、萍鄉鹽業公司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