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使全縣鹽業行政管理職能;
2、貫徹執行國家食鹽專營政策和鹽業法律、法規;
3、組織實施食鹽專營管理工作;
4、依法進行鹽政稽查,管理鹽業市場,打擊涉鹽違法行為;
5、核發和管理《食鹽零售許可證》;
6、負責鹽業法律、法規和防治碘缺乏病的宣傳,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
7、保障碘鹽質量和全民食用碘鹽,維護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
機構設定:
食鹽專營部(鹽政稽查中隊)、綜合部(辦公室、財務)。
附註:江西省鹽業集團贛州鹽業公司蘆溪縣分公司是全縣唯一食鹽專營主體,負責轄區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與蘆溪縣鹽務管理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