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湘東區監察委員會

萍鄉市湘東區監察委員會

萍鄉市湘東區監察委員會是由萍鄉市湘東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萍鄉市湘東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19日上午,湘東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

區委書記楊志,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王志才,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黃雲章為湘東區監察委員會揭牌。

湘東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這是全區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標誌著我區監察體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邁入了新的階段,全區全面從嚴治黨開啟了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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