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19日上午,湘東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
區委書記楊志,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王志才,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黃雲章為湘東區監察委員會揭牌。
湘東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這是全區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標誌著我區監察體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邁入了新的階段,全區全面從嚴治黨開啟了新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