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工作,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九)負責受理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的投訴和舉報,組織查處違法行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煙臺市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
(三)負責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工作,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五)負責新開辦藥品零售企業、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初審上報工作。
(六)監督實施藥品、醫療機構製劑、藥用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參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七)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負責新開辦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初審上報工作;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八)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的抽樣檢驗,發布相關的安全信息。
(九)負責受理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的投訴和舉報,組織查處違法行為。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行政科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保密、檔案、信訪、應急、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宣傳報導、統計管理、安全保衛、後勤服務、行政接待、計畫生育、提案建議辦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綜合工作;負責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事、人員培訓、勞資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和執法檢查;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聽證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承擔本局的法制建設工作;負責黨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科
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流通環節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使用規範化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監督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醫療器械質量;承擔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和特種藥械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對新開辦藥品零售企業、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初審上報工作;負責藥品零售企業、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換髮、變更前的申請受理、材料審查和現場檢查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科
承擔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樣檢驗、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依法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依法處置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的健康查體工作。
(四)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依法組織查處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有關違法行為;組織保健食品、化妝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查體工作。
(五)藥品醫療器械稽查科
負責查處無證生產、經營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的行為和責任人;負責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的行為和責任人;監督藥品、醫療器械廣告;負責受理、查處投訴、舉報案件;負責監督中藥材集貿市場;組織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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