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容區衛生局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鄂發〔2009〕13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鄂州辦文[2010]65號)精神,設立華容區衛生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組織查處全區職業危害事故及其他有關違法違紀行為、頒發管理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指導督查全區職業安全健康培訓工作職責劃給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的職責劃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增加衛生應急工作職責。

(四)增加基本藥物制度管理職責。

(五)增加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職責。

(六)增加幹部保健工作職責。

(七)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不再審批、審核、核准和備案。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執行衛生工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組織實施國家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擬訂規範性檔案草案、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擬訂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工作目標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三)研究提出全區區域衛生規劃,統籌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研究制定全區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規劃及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統一發布全區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

(五)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訂全區疾病防治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傳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工作。

(六)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訂衛生應急預案;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七)負責全區醫療行政管理,指導全區醫療機構運行機制和分配製度改革;組織實施國家關於醫療質量標準、技術標準、服務規範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

(八)協調組織全區無償獻血。

(九)依法制定全區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管理全區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工作。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全區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工作;負責公共場所和引用水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制訂促進中醫藥發展的政策和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

(十二)承擔區血吸蟲病與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區國防動員委員會醫療衛生辦公室和區人民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衛生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 綜合辦公室( 人事股

擬訂全區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擬訂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監督實施衛生財務、會計、基建管理規章制度;協調管理局機關電子政務,負責文電處理、檔案管理、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和信息發布;安排和組織本局年度工作會議和其他綜合性會議;負責文秘、機要、政務信息和值班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大衛生政策、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批示辦理事項的督促檢查;負責全區衛生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安全保密、綜合治理等工作,綜合協調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組織協調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指導衛生系統的信訪工作,辦理人民來信來訪;指導全區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承擔機關黨務工作。

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任免、工資福利以及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負責全區衛生系統表彰獎勵工作;組織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試工作;負責全區繼續醫學教育、畢業後醫學教育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區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負責市級醫學繼續教育項目的評審申報和區級醫學繼續教育項目的評審及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離退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醫政股

監督實施醫療機構的國家技術標準、醫務人員職業道德和服務規範;指導實施護理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標準;組織對全區重大醫療事故、醫療糾紛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全區醫療救治體系建設;協調組織全區無償獻血;承擔醫療機構醫療質量、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指導建設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等工作;負責醫療機構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許可、醫療技術準入和大型醫療設備購置的審批、註冊登記;承擔國防醫療動員工作;負責幹部保健工作;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中醫藥工作的管理辦法、規章和技術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中醫執業資格許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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