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容區教育局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鄂發〔2009〕13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鄂州辦文[2010]65號)精神,設立華容區教育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掛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職責調整

(一)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宣傳、貫徹落實有關學生資助工作方針和政策,統籌管理全區學生資助工作。

(三)加強學校財產管理,實行“校財局管”。

(四)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不再審批、審核、核准和備案。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區政府有關教育規範性檔案草案。

(二)研究制定全區教育發展戰略和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政策措施、重要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三)按照國家、省、市關於教育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區教育教學改革,理順教育系統內外部關係,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社會主義教育體制及運行機制。

(四)研究、編制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擬定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速度、規模和步驟,指導、協調、監督教育規劃和計畫的實施。

(五)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督促檢查全區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辦學標準、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條件的落實情況。

(六)規劃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創建、普法、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七)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教育督導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貫徹落實和檢查督促教育經費“兩個增長”的政策執行情況,管理使用教育撥款及其他教育資金,負責本系統的行政監察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系統幹部任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十)主管全區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教育系統工人考評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中國小合併、撤銷的審核工作;歸口管理全區學歷教育;規劃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全區社會力量辦學的申報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區教師繼續教育。

(十二)指導協調全區各類學校的後勤、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工作以及電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的裝備工作,負責全區教育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對語言文字的規範和標準的監督檢查。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華容區教育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華容區教育局綜合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負責機關各類公文的運轉和管理;負責局長辦公會、專題會及綜合性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文明單位創建、信訪、保密、檔案和安全保衛、行政事務及財務收支等管理工作,負責書刊發行協調工作。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法規,制定相關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組織和指導全區中國小校校園安全防控,即危房改造工作、消防安全工作、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後勤管理工作;協同人事股抓好助政、廉政工作;負責規範辦學的相關工作。

(二)華容區教育局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和全區教育系統的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審核所屬教育機構的人員配備工作;負責全區教職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全區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做好機關及所屬單位勤政、廉政及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全區中國小教師、校長的培訓工作和語言文字工作。

(三)華容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指導教育教學管理及改革;指導全區學校的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組織全區學生體育比賽和藝術教育交流活動及招生工作;負責中國小的業務管理及幼稚園的教育管理和社會力量辦學的教育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華容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3名,事業編制6名(過渡期三年)。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委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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