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媒體網際網路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華安媒體網際網路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華安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投資目標

本基金重點投資於與媒體與網際網路相關的子行業或企業,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把握該主題投資機會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為主題投資型混合基金,將主要運用戰略資產配置的方法來確定投資組合中的資產類別和權重,輔以戰術資產配置來動態最佳化投資組合中各類資產的配置比例。在具體投資品種選擇方面,本基金將綜合運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手段,精選出具有內在價值和成長潛力的媒體網際網路類股票來構建權益類投資組合。在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和利率趨勢等因素的基礎上,選擇那些流動性較好、風險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與信用質量相對較高的債券品種。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媒體網際網路相關子行業的精選以及對行業內相關股票的深入分析,挖掘該類型企業的投資價值。
(1)媒體網際網路主題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媒體網際網路是兩個相互區別而又聯繫的概念,此處所指的媒體主要是指在新技術、新商業模式支撐體系下出現的新媒體形態,如數字雜誌、數字報紙、數字廣播、手機簡訊、網路、桌面視窗、數位電視、數字電影、觸摸媒體、商業體育等。本基金所指的網際網路則是更多強調最新的網際網路技術的推動者以及在網際網路技術的推動下,新衍生出來的商業模式。
具體投資領域包括:新媒體相關的電影行業、電視劇行業、電視節目、動畫行業、音樂、演出與戲劇、體育、遊戲、新媒體廣告視頻等等;以及網際網路相關的移動網際網路、O2O、網際網路金融等等。媒體網際網路的概念本身會隨著技術和商業模式的進步而不斷更新,基金管理人將持續跟蹤相關行業的最新技術及商業模式發展,並對媒體網際網路概念的具體涉及領域進行更新調整。
(2)相關子行業的配置
媒體網際網路相關的各個子行業由於所面臨的政策環境、技術成熟度、社會認知度、及資本市場關注度等因素存在明顯差異,因此,特定時期內其相關子行業表現也不會完全同步,在不同子行業之間進行資產配置有助於提高基金投資組合的總體收益,配置過程中需要考慮的具體因素如下:
1)政策因素
在我國經濟轉型不同階段,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的出台和執行對於相關行業而言影響巨大。本基金管理人將密切跟蹤政府政策的出台及執行情況,前瞻性地重點配置於那些受益於當時政策或者未來政策變化預期的相關行業。
2)技術因素
技術的發展與變革可能對媒體網際網路行業造成深遠的影響,新技術和工藝的出現會很大程度上影響媒體網際網路相關行業的發展。鑒於此,本基金管理人將密切關注相關科學技術領域的最新進展,並重點配置於那些有技術或工藝突破的相關子行業。
3)社會認知因素
媒體與網際網路行業的發展更多的是很多傳統行業 “網際網路化”的過程。因此,社會的認知和認同就顯得尤其重要。在政策和技術都已具備的條件下,整個社會的認同將成為相關行業網際網路化能否成功的關鍵。
4)市場短期因素
中短期內,在資本市場上各個子行業所面臨的市場熱度和追捧程度各不相同,基金管理人將在分析短期巨觀經濟形勢,市場流動性情況及市場關注度的基礎上,前瞻性地配置於各個階段預期收益率預期較高的子行業。
(3)個股選擇
在個股選擇方面,本基金所界定的符合媒體網際網路主題相關要求的上市公司分為以下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目前已經滿足相關條件,被界定為媒體網際網路相關子行業成分股的上市公司;另一個層次是當前仍未被界定為媒體網際網路相關子行業,但是未來與媒體網際網路相關的業務或者轉型可能成為其主要利潤來源的上市公司。基金管理人將對兩類公司分別進行系統地分析,最終確定投資標的股票,構建投資組合。
1)第一層次的上市公司
對於目前已被界定為媒體網際網路相關子行業成分股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將採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研究方法選擇個股。
首先,本基金基於公司財務指標分析公司的基本面價值,選擇財務和資產狀況良好且盈利能力較強的公司。具體的考察指標包括成長性指標(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息稅折舊前利潤增長率、現金流)、盈利指標(毛利率、淨資產收益率、投資回報率、企業淨利潤率)等指標。結合相關財務模型的分析,形成對標的股票的初步判斷。
其次,公司投資研究人員將通過案頭研究和實地調研等基本面研究方法深入剖析影響公司未來投資價值的驅動因素,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研究:
①市場競爭格局:企業在市場格局中處於有利位置,有能力進行創新投入和技術改造;
②盈利效率:企業盈利效率較高,財務結構合理,各項財務指標在業內處於領先水平;
③技術升級:企業核心生產技術符合國家科技創新的大政方針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內在需求且存在技術壁壘;
④公司治理: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穩定高效,同時企業家致力於打造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規劃公司長遠發展;
⑤短期事件:企業是否有諸如整體上市、集團公司優質資產注入、併購重組、股權激勵等短期事件對公司未來發展可能會有正面的影響。
2)第二層次的上市公司
對於當前仍未被界定為媒體網際網路相關子行業,但是未來與媒體網際網路相關的業務可能成為其主要利潤來源的上市公司,除了採用1)中提到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外,還會重點關注該公司的業務構成指標和行業占比指標,分析公司主營業務與媒體網際網路相關業務的比例;媒體網際網路相關業務產生的利潤占比;以及該公司媒體網際網路相關業務未來的成長性等。
3、固定收益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大類資產配置、類屬資產配置和個券選擇三個層次自上而下進行債券投資管理,以實現穩定收益和充分流動性的投資目標。大資產配置主要是通過對巨觀經濟趨勢、金融貨幣政策和利率趨勢的判斷對貨幣資產和債券類資產進行選擇配置,同時也對銀行間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進行選擇配置。類屬資產配置主要通過分析債券市場變化、投資人行為、品種間相對價值變化、債券供求關係變化和信用分析等進行分類品種配置。可選擇配置的品種範圍有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債、央票、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具體債券品種選擇上,主要通過利率趨勢分析、投資人偏好分析、對收益率曲線形態變化的預期、信用評估、市場收益率定價、流動性分析,篩選出流動性良好,成交活躍、符合目標久期、到期收益率有優勢且信用風險較低的券種。
本基金的債券投資管理將主要採取以下投資策略:
(1)久期管理策略
通過對巨觀經濟變數和巨觀經濟政策進行分析,預測未來市場利率走勢的變化,結合基金未來現金流,確定投資組合的目標久期。原則上,預期未來利率上升,可以通過縮短目標久期規避利率風險;相反,預期未來利率下降,則延長目標久期來獲取債券價格上漲的超額收益。
(2)收益率曲線策略
在目標久期確定的基礎上,通過對債券市場收益率曲線形狀變化的合理預期,調整組合期限結構策略(主要包括子彈式策略、兩極策略和梯式策略),在短期、中期、長期債券間進行配置,從短、中、長期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取收益。其中,子彈式策略是使投資組合中債券的到期期限集中於收益率曲線的一點;兩極策略是將組合中債券的到期期限集中於兩極;而梯式策略則是將債券到期期限進行均勻分布。
(3)互換策略
通過對債券市場運行情況的研究,把握市場內部各品種之間(既包括同類債券之間,也包括不同市場債券之間)價格關係的暫時偏差,以獲取超額收益。如果預計利差將縮小,可以賣出收益率較低的債券或通過買斷式回購賣空收益率較低的債券,買入收益率較高的債券;反之亦然。
(4)信用類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根據對巨觀經濟運行周期的研究,綜合分析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等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發展前景和狀況、發行人所處的市場地位、財務狀況、管理水平等因素後,結合具體發行契約,對債券進行信用評級,在此基礎上,建立信用類債券池;在目標久期確定的基礎上,積極發掘信用風險利差具有相對投資機會的個券進行投資。
(5)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可轉換債券同時具有債券、股票和期權的相關特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的相對安全、收益固定的優勢,並有利於從資產整體配置上分散利率風險並提高收益水平。本基金將重點從可轉換債券的內在債券價值(如票面利息、利息補償及無條件回售價格)、保護條款的適用範圍、期權價值的大小、基礎股票的質地和成長性、基礎股票的流通性等方面進行研究,在公司自行開發的可轉債定價分析系統的支持下,充分發掘投資價值,並積極尋找各種套利機會,以獲取更高的投資收益。
(6)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將綜合運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個券選擇和把握市場交易機會等積極策略,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基礎上,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經風險調整後相對價值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長期穩定收益。
4、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有選擇地投資於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契約。
本基金在進行股指期貨投資時,首先將基於對證券市場總體行情的判斷和組合風險收益的分析確定投資時機以及套期保值的類型(多頭套期保值或空頭套期保值),並根據風險資產投資(或擬投資)的總體規模和風險係數決定股指期貨的投資比例;其次,本基金將在綜合考慮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以及股指期貨流動性、收益性、風險特徵和估值水平的基礎上進行投資品種選擇,以對衝風險資產組合的系統性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5、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實現權證投資時,將通過對權證標的證券基本面的研究,結合權證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估值水平,謹慎地進行投資,以追求較為穩定的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違背法律法規及基金契約的規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經與託管人協商一致,可在中國證監會允許的條件下調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則,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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