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投資目標追求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穩健、持續增值。
投資範圍限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上市交易的股票、債券、資產支持證券、權證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在金融衍生產品(如股指期貨)推出後,本基金還可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運用金融衍生產品進行投資風險管理。其中,本基金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範圍為20%~95%,債券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範圍為0~80%,資產支持證券投資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範圍為0~20%,權證投資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範圍為0~3%,現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此外,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對權證或資產支持證券等投資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相應調整本基金的投資比例上限規定,不需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