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5、承辦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的策劃設計、開發建設和申遺; 6、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 四、組織機構華夏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設理事會、顧問委員會和專家委員會。

中心概況

華夏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是從事公益性文化事業的全國性社會組織,字號“東方”,業務主管部門為文化部。

一、成立背景

中華民族上下五千年,我們的先祖給我們留下了豐厚的文化遺產。據統計,全國已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約40萬處,僅歷史文化名城就有103座,已列入世界遺產的文物古蹟和自然遺產即達31處。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更是浩如翰海,它們以民間文學、民間音樂、民間舞蹈、傳統戲劇、曲藝、雜技與競技、民間美術、傳統手工藝、傳統醫藥,民俗活動等為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世代傳承,綿延古今。
這些物質的和非物質的文化遺產構成了中華文化遺產的主體,是先祖先輩留給我們的最最珍貴的無價財富,每一項文化遺產都是中華文化的一個細胞,都滲透著中華文化的基因,這不僅是中華民族自我認定的歷史憑證,也是中華民族得以在歷史的長河中不間斷延續的根本和基礎,更是我們豪邁地走向未來的智慧和力量的源泉。它所蘊含的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機制、思維方式、想像力和文化意識,是維護我國的文化身份和國家文化主權的基本依據。
因此,保護中華文化遺產,關係到我們文化血脈的傳承,關係到中華民族精神家園的維護,也直接關係到中國的文化獨立和文化安全。
但是,隨著現代化步伐的日益急促,特別是全球化浪潮的洶湧裹挾,一些人、一些地方片面地追求經濟發展指標,片面地追求新面貌,盲目地宣傳一些所謂的新的生活方式或物質文化產品等等,致使我們的很多文化遺產遭到了嚴重的侵蝕和破壞,一些寶貴的文化遺產正在消亡,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為了提高全民族的文化自覺,保護中華文化遺產,將傳承中華文化的偉大理念落到實處,在一批老前輩、老領導和知名專家學者的大力支持下,在一批熱心文化公益事業的社會賢達和企業界人士的幫助下,我們經過兩年多的蘊釀和籌備,成立了“華夏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二、中心宗旨

華夏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以傳承和宏揚中華文化為宗旨,廣泛積聚社會力量和社會資源,利用各種有效方式全力投身中華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為維護中華民族的精神家園貢獻力量。

三、業務範圍

1、對全國的文化遺產現狀進行調研,開展學術研究和文獻整理;
2、向政府提出保護文化遺產的政策和工作建議;
3、開展文化遺產保護的宣傳教育、專業培訓、展覽展示和諮詢服務;
4、承辦各級政府有關文化遺產保護工程;
5、承辦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的策劃設計、開發建設和申遺;
6、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
7、開展其他有益於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各種活動。

四、組織機構

華夏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設理事會、顧問委員會和專家委員會。
名譽主席:
許嘉路 第九、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華文化促進會名譽主席
蔣正華 第九、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
顧秀蓮 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主任
主席:
高占祥 文化部原常務副部長、中國文聯黨組書記、中華文化促進會會長
滕文生 中央政策研究室原主任、國際儒學聯合會常務副會長
徐瑞新 中辦原副主任、民政部原副部長、中國社會工作協會會長
周和平 文化部原副部長、國家圖書館館長
專家委員會主席:
羅哲文 國家文物局古建築專家組組長、中國文物學會會長、全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 家委員會副主任、住建部科技委委員
劉魁立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副主任
田 青 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委員委員
理事長: 喬申乾
副理事長:姜豐義、宋立新 、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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