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華中鄉土派”(以下簡稱“華中學派”)這個名稱與他們發生關聯,是在一篇對他們的研究進行批評性評論的文章(該文章翻譯刊載於本期的《中國社會學與人類學》)於2005年公開發表之後。由於中國農村問題研究中心(CCRS)的學者們之間發生了意見分歧,致使賀雪峰、吳毅等人離開了中國農村問題研究中心(CCRS)並在華中科技大學創立了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CRRG),如今華中學派在很大程度上是以這箇中心為據點的。該學派不僅在中國鄉村社會的現狀與農村政策這些方面引發了爭論,而且還在農村研究本身的取向問題上引發了爭論。出於對中國農村研究的反思,並受費孝通研究的影響,該學派致力於建構對當下農村社會及其轉型過程的本土理解;他們相信,達到這一目標的唯一途徑是通過深入的、人類學式的田野研究。
研究旨趣
受費孝通《鄉土中國》(由Gary Hamilton和王政翻譯成英文,名為 From the Soil: The Foundations of Chinese Society)[1]一書書名的啟發,賀雪峰(現任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教授、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於2003年出版了他的《新鄉土中國》一書,該書是一本田野觀察文集,並因此而促成了該學派名稱的誕生。不過,該學派是從1990年代後期的村民自治研究中突顯出來的。通過由觀察村委會選舉而開始的田野研究,中國農村問題研究中心(CCRS)的許多學者意識到,村民自治政策多部分都是失敗的,因為它既沒有注意特定村莊當中已經存在的社會關係和文化模式,也沒有注意更為巨觀的社會性力量比如市場化因素。針對這種問題,華中學者們開始投入更多時間進行全面、深入且注重比較的人類學田野研究,他們試圖通過這種研究來理解作為“雙向遭遇”(吳毅等2008)的政策執行狀況。
“鄉村治理”或“村治”不應與“村民自治”相混淆,這一概念是產生於該學派當中並形塑了該學派學術思想的一個最為基礎的概念範疇。自1990年代後期以來,華中學者們已對“村治”一詞做出過各種不同的界定。綜合這些定義並進行歸納總結後,王習明認為該概念是指“人們運用公共權力對鄉村社會的治理過程和績效……鄉村治理的過程主要是指村民通過[正式的村委會組織或者非正式的組織比如老年人協會]與國家合作以提供有利於公眾福利水平提高的公共物品”(王習明2007,3-5頁)[2]。
對華中學者們來說,在1990年代的中國學術界當中具有重大影響的“治理”這一術語[3],為他們超越政治學的學科限制而對農村社會做更多更深入的研究打開了一片更為廣闊的天地。中國語境中的“政治”一詞,由於它如此狹窄地將注意力集中於國家制度層面,所以顯得不太適合於討論諸如非政權的活動者如何塑造了鄉村社會的社會和政治組織這樣一些問題。因此華中學者們轉而採用“治理”這一概念,以便於揭示說明非正式的權威和社會力量。意在較之前的“村民自治”研究具有更大的包容性,華中學派將“村治”研究寬泛地描述為是這樣一種企圖:“以鄉村治理作為一個平台和途徑,通過它來閱讀和解釋轉型期中國鄉村社會的變化與特徵,研究自上而下的國家政策、法律和制度在農村的執行狀況,並在此基礎上,以期對鄉村中國及整箇中國的現代化做出理論描述和實際建議”(吳毅等2008,本刊)。
對華中學派而言,他們把改革視為一種“遭遇”,這意味著需要“進入到對鄉村社會本身的了解當中,探尋存在於村莊社會內部的村民自治存在與發展的基礎”(出處同前),而不是帶著村級民主應該是什麼以及它應該怎樣推行的一種先入之見來進入村莊。這裡,隱含了一種批評,是對國家在歷史上一直所採取的那種自上而下裁剪式的農村改革路徑的批評。關注村莊及區域之間的差異,還有村莊文化的層面,是這個學派的關鍵特徵,這點從賀雪峰的文章中即可看出。
在他們的研究中,這些研究者論述道,當傳統鄉村社會關係在毛主義的政策和運動的壓力下大量解體的時候,現代社會關係卻又沒有去替代它們。而且,又因處於改革時期,在市場力量的壓力下,鄉村社會進一步地空殼化。換句話說,市場力量和村民自治不僅沒有導致一個現代的、充滿生機的鄉村社會,反而還瓦解了鄉村公共品和村莊社會關係。正如賀雪峰和仝志輝所指出的那樣,“儘管今天的村民自治制度設計是為了改進公共秩序,但事實上村莊秩序很少與民主有關,而更多地與村莊社會關聯的內生性因素有關”(引自吳毅等2008,)。
在他們的鄉村治理研究中,華中學派強調,對農民價值觀變遷和農村生活意義[4]的關注,對於理解村莊社會的瓦解和治理改革的失敗是至關重要的。陳柏峰在他關於李圩村的個案研究中認為,前述外生性力量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改變了農民的家庭結構和農民的價值觀,這種改變導致了老年人地位和生活水平的下降。陳的研究中有些不明確的是,傳統價值是否是鞏固村莊社會關係的唯一紐帶,這種不明確使得該文章在論證中有時顯得相當保守。儘管華中學派對影響村莊社會的物質性力量持批評態度,但它對於一種新的、公正的社會關係該如何建立卻並不清晰。該學派當中有的成員認為,現代社會關係只有建立在傳統價值及其社會關聯形式的基礎上,並且有必要保護它們免受市場化破壞效應的影響。
因此,毫不令人奇怪的是,他們關於鄉村社會瓦解和社會關聯的調查研究已經引領了本學派當中的許多人以一種批判的態度來對待西方的現代化理論;在1990年代的中國,伴隨著鄉村改革似乎已改得筋疲力盡而且也沒有明確進展方向的狀況,西方的現代化理論遭到了越來越多的質疑。在對把抽象和外生性理論唯心主義地運用於解釋鄉村中國現實的批評中,華中學派曾呼籲一種“別離理想主義的啟蒙高歌”(吳毅等2008),因為它往往是均質化地對待鄉村問題並忽視鄉村的文化資源。強調密切關注鄉村的“情態”以及鄉村與城市社會之間的實質性差異,這使他們的研究接近於中國問題研究中“國情派”的學術取向,這種取向以溫鐵軍[5]、曹錦清[6]和胡鞍鋼[7]的研究為代表。根據這種多半是由實質主義者所持的觀點[8],正如中國社會發展的具體情況不同於西方國家的一樣,鄉村發展的情況也與城市經濟的發展情況有著根本的不同。據認為,中國必須遵循一條與西方發展“不相同的道路”,而這樣一條道路想要獲得成功,就必須將農村領域的具體情況納入考慮範圍(賀雪峰2007)。
這使華中的學者們,尤其是賀雪峰,對中國改革時期的發展戰略進行了詳細、全面而徹底的批判。而該學派中的其他人,特別是吳毅,則不太願意公開對政策或政治作出評論。以賀雪峰為首的那些學者對西方社會科學和政治科學的適用效果更多持批評態度,而像前面曾提到的中國農村問題研究中心(CCRS)的學者,其中最重要的是政治學家徐勇,則視市場化和民主化為鄉村現代化之關鍵。因此,雖然華中學派很明顯地植根於鄉村社會學和人類學的研究,但它卻被捲入與新興的中國新左派的會話就不足為奇了,中國新左派對1980年代和1990年代的理想主義集中進行了批判[9]。
雖然與“新左派”似乎有些重疊,但華中學派卻儘量避免政治上或學術上的歸類,而是公開地將自己界定為一個知識分子群體——他們的研究超出了純粹的學術研究。該學派中有的成員明確表示這種研究是“偏左”的,因為這些研究對越來越多源自市場的經濟和文化對於鄉村社會的支配持批評態度[10]。正如他們所述,“我們無疑是介於當下學術和政策研究領域之間的一個學術共同體,如果可以稱派,此為‘立派’之基”(吳毅等2008)。正因如此,華中學派認為自己對農村社會是問題導向的研究方法,而不是那種泛意識形態的研究方法。
因此,在研究上,我們主張以田野調查為基礎,以“三農”問題為指向,以鄉村治理為內容,以農村發展為目的。或者說,我們是問題主位、村治主位、中國主位。這便是我們與社會學或政治學領域的其他學術共同體可能存在的一個區別,也是我們向一切學科的一切知識敞開懷抱的原因。(出處同前)
影響
華中學派現在有自己的刊物出版,即《鄉村中國評論》和《三農中國》,並擁有自己的網站三農中國網,該學派在學術界以及範圍更廣的知識界已成為了一個常有不同意見爭辯的場所。在過去幾年裡,這種關於鄉村社會及其改革的寬泛爭論空間,因“三農”問題這一概念逐步占據主導而得以明顯地擴展;“三農”問題是指鄉村問題的三個維度,也就是農民、農村和農業[11]。華中學派也成為推動以“新農村建設”為名的成長中的鄉村社會改革運動的幾個知識分子聚集地之一,它在全國各地已經支持了多個經濟和文化合作實驗[12]。與華中學派和新農村建設有關係的知識分子和行動主義者群體,試圖對中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鄉村發展政策的推行施加影響。有證據表明,新農村建設政策本身在某種程度上也正是受到這樣一些政策建議的激發而提出的[13]。隨著鄉村問題在國家政策和公共話題中占據更加顯著的位置,華中學派對抽象理論的令人信服的批評和他們對深度田野調查的強調,在中國將會繼續影響對於鄉村社會變化特性的進一步研究。
注釋
[1] 在翻譯者看來,“在關於費孝通及其作品的著述中,這本書的標題通常被譯為英文的‘鄉土中國(Rural China)’,但這個翻譯並不確切。鄉的意思是‘鄉村’,土的意思是‘土地’;鄉土結合起來是一個固定搭配,意思是‘一個人的本土或者家鄉’。用鄉土來修飾中國,費孝通向他的讀者傳達了一種微妙的含義,即中國社會源於它和土地之間的聯繫”(譯者對費孝通的介紹1992,VII)。
[2] 譯自王習明文章2009,668 n. 2。
[3] 見徐勇1997,2003;以及俞可平2001。
[4] 關於“農民價值觀”的更多論述,見陳柏峰2008。
[5] 溫鐵軍是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院長。見溫鐵軍1999,2001.
[6] 曹錦清是華東理工大學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見曹錦清2000,2005。
[7] 胡鞍鋼是中國科學院-清華大學國情研究中心主任,見胡鞍鋼2007。
[8] 實質主義者,像華中學派的學者一樣,在解釋鄉村與城市社會當中個體的不同決策方式時,著重強調文化規範與價值層面。與之相反,形式主義者認為,經濟理性在任何類型的社會群體當中都具有相似性,並且也很容易由理性選擇來做出解釋。對實質主義者而言,這種經濟與社會邏輯中的文化差異,意味著形式經濟學的概念無助於我們理解鄉村社會。見李丹(Daniel Little)1989,14-15頁。
[9] 關於中國新左派,見汪暉2003,以及張旭東2001。
[10] 在與華中學派的幾位學者見面和交談中,戴震(Alexander Day)和馬修(Matthew A. Hale)都注意到了這種自我描述。馬修的博士論文涉及到關於鄉村中國發展的爭論,其中包括了華中學派的角色。
[11] 在促使這一公式化的表述進入公共話題領域的過程中,溫鐵軍起了主要作用。見戴震(Day, Alexander)2007,2008。
[12] 見戴震(Day, Alexander)和馬修(Matthew A. Hale)2007,以及戴震2008。
[13] 見戴震(Day, Alexander)和馬修(Matthew A. Hale)2007,以及賀雪峰2007。賀雪峰刊載於本刊的文章(賀雪峰2008)指出,新的國家政策受到提倡新農村建設的同行尤其是溫鐵軍的“明顯影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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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本文是美國《中國社會學與人類學》(Chinese Sociology and Anthropology)2008年秋季卷(第41卷第1期)所發表“華中鄉土派”(The Central China School of Rural Studies)專輯的編輯介紹。作者
戴震(Alexander Day)* 李德瑞 譯
這一期所刊發五篇文章的原文分別是:
賀雪峰:“農民行動邏輯與鄉村治理的區域差異”,《開放時代》2007年第1期。
陳柏峰:“農民價值觀的變遷對家庭關係的影響——皖北李圩村調查”,《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1期。
應星:“評村民自治研究的新取向——以《選舉事件與村莊政治》為例”,《社會學研究》2005年第1期。
吳毅、賀雪峰、羅興佐、董磊明、吳理財:“村治研究的路徑與主體——兼答應星先生的批評”,《開放時代》2005年第4期。
吳毅、李德瑞:“二十年農村政治研究的演進與轉向——兼論一段公共學術運動的興起與終結”,《開放時代》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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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震(Alexander Day),韋恩州立大學歷史系副教授。李德瑞,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