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1年3月,華中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管理處成立。
為推動華中科技大學教育事業的發展,提高教育質量與辦學水平,加強學校與社會的聯繫,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與捐助,經學校申請,湖北省民政廳於2010年2月核准登記成立華中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為充分發揮基金會的作用,切實加強教育發展基金的募捐與管理工作,經2011年1月28日校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成立華中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管理處。
基本信息
一、基金管理處定位
基金管理處為學校正處級行政職能部門,與基金會秘書處合署辦公,主要負責學校接受社會捐贈與基金會的管理工作,對外以基金會的名義、對內以基金管理處的名義開展工作。
二、基金管理處職能
1.統一組織協調學校教育發展基金的募集活動,不斷拓展籌款渠道,為學校教育事業服務。
2.管理、運作學校教育發展基金,確保基金安全,努力使基金保值增值。
3.負責學校教育發展基金會日常事務。
三、人員編制
基金管理處設3~5個職員編制(其中含1個會計編制),今後根據基金會發展的需要再行核定,並可適當使用流動編制人員。
具體職責
1.調查和了解學校各類基金的設定及管理情況,理順與基金會的關係,明確在基金會管理範疇內,實行有效規範管理。
2.加強與國內外熱心支持教育事業的各界聯繫與合作。
3.多渠道、多形式籌措學校建設發展資金,策劃、聯絡捐贈項目。
4.制定接受捐贈、基金使用及資金運作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與規章制度。
5.審核、辦理學校及各學院(部門)接受社會捐贈的相關手續。
6.負責各捐贈項目的財務管理及資金使用的監督與檢查。
7.協調落實捐贈協定中學校應享受的權利和應履行的義務,監督、保障捐贈協定的執行。
8.組織實施基金資助項目的申請、立項、專家評估及審批工作。
9.負責基金的運作管理,確保基金安全,努力使基金保值增值。
10.其他各種與基金會有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