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伊斯蘭教職稱謂。舊譯“滿拉”、“莫洛”、“毛喇”、“曼拉”。阿拉伯語音譯,原意為“保護者”、“主人”、“主子”。志費尼《世界征服者史》載有“主啊!吾人之保護者”一語,其中“保護者”一詞的原文即為“毛拉”(Mawla)。隨著伊斯蘭教的傳播和發展,該詞成為教職稱謂而被廣泛使用。
含有多義:
(1)7~8世紀,阿拉伯哈里發國家將非阿拉伯人血統的穆斯林稱為“毛拉”,其複數形式為“麥瓦利”(Mawali),漢語譯為“釋奴”。埃及艾哈邁德·艾敏著《阿拉伯一伊斯蘭文化史》稱:“毛拉”是從“瓦拉”(Wala’)派生出來的被動名詞,通指“被釋放者”、“被解放者”、“被管理者”,並非專指“被釋放的奴隸”。泰伯里《古蘭經注》稱:“伊本·賽德解釋《古蘭經》‘我讓每一個人都成為毛拉’這句話時說道:‘蒙昧時代,稱同宗的人為毛拉。後來對外國人無以稱之,便稱為毛拉’。”
(2)伊斯蘭國家尤其是中亞和印巴次大陸將知識分子、學者尊稱為“毛拉”,通常指伊斯蘭學者,相當於漢語的“先生”。
(3)伊斯蘭教什葉派有時將伊瑪目也稱為毛拉,以示尊崇。
(4)中國新疆維吾爾等突厥語族穆斯林,將清真寺的阿訇、教長稱作“毛拉”,其中德高望重者稱“大毛拉”。
(5)中國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等地通用漢語的回、保全、東鄉等族穆斯林,把在清真寺學習經文的學生稱為“滿拉”,該詞即為“毛拉”的異譯。《回疆志》稱:“又有識字之回,號莫洛,唯能粗譯文義。”“莫洛”即“毛拉”。
(6)中國新疆維吾爾族在男性人名前冠以“毛拉”,以示有文化、受人尊敬的身份,如毛拉·穆薩、毛拉·比拉勒、毛拉·宰因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