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貫徹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部署全縣公安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掌握、分析、預測敵情、社情和社會治安形勢,並制定對策。
(三)組織、指導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刑事案件及經濟犯罪等案件的偵破工作,組織協調公安方面重大行動、協調處置重大案件、突發事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四)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特種行業等,做好公安基層基礎工作。
(五)負責出入境管理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消防工作。
(七)管理全縣道路交通,維護交通秩序,查處各類交通事故,組織實施非機動車輛、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八)指導全縣機關、團體、企事業等內部單位、社區的安全保衛工作,要害部門和重點工程的安全防範工作;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全縣各單位內部保衛組織建設。
(九)組織實施黨和國家、省、市領導人及重要外賓來訪我縣的安全警衛工作,組織實施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依法進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全局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以及公安民警的管理教育工作;制定公安民警的培訓、教育以及公安宣傳的計畫和措施,並檢查監督落實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十二)組織實施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行動技術建設工作。
(十三)組織、規劃和管理全縣公安現代化裝備及機關行政、財務等後勤保障工作。
(十四)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五)指導和監督全局刑事、行政執法活動,依法辦理公安機關的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案件,指導、開展執法制度建設和法制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勞動教養審批工作。
(十六)貫徹落實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認真開展公安機關警務督察、監察、審計;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公安隊伍違紀案件;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十七)指導全縣武警內衛部隊、消防部隊的業務工作。
(十八)負責“三台合一”(110、119、122)監控管理指揮工作,做好接警、指揮協調、服務工作。
(十九)辦理、指導和監督全縣公安系統的人民來信來訪工作。
(二十)指導鐵路、林業公安派出所的公安業務工作。
(二十一)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指揮室
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蒐集、分析、報告有關的情報及各類公安信息,協助局領導處理緊急警務和日常機關事務;負責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綜合性文稿的擬定、審核;負責文秘、檔案、機要、統計、保密、史志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公安系統110報警服務工作;負責有線、無線圖像傳輸、指導全局通訊工作;對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實施安全監察,掌握、控制並查處網路犯罪案件;受理民眾來信來訪。
(二)政工室
負責全局公安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勞動工資管理、科技人員職稱評定、申報工作;警銜管理;根據許可權負責對中層幹部隊伍進行考核管理和考察任免工作;組織實施公安機關教育訓練、表彰獎勵、培訓;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搞好公安宣傳工作,負責全局的計畫生育工作。
(三)監督室
實施紀委監察室職能;負責全局的警務督察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審計工作。
(四)法制室
組織實施公安機關的法制工作;負責內部執法監督、案件審核、行政應訴案件、國家賠償案件;負責勞動教養、犯罪青少年收容教養案件的申報;制定內部執法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法律培訓、普法教育活動。
(五)後勤室
負責全局的後勤保障裝備管理,負責日常辦公用品的購置保管和分配;負責全局固定資產的管理、全局財物及公安經費管理;負責裝備年度計畫的上報與實施;負責全局警用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年檢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衛生、接待、後勤服務及局機關基建等工作。
(六)辦證服務室
負責管理戶籍、出入境及其他行政管理有關證照。
直屬單位
(一)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全縣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對犯罪嫌疑人的緝捕,負責法醫等刑事科學技術的鑑定。
(二)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對危害國內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偵辦工作;建設情報網路,收集和掌握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國內安全的情報信息;負責隱蔽工作職業化、社會化建設;防範、控制、處置反動會道門的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對危害國內安全、社會政治穩定涉嫌刑事和經濟犯罪等反動組織的調查、偵察工作。
(三)治安警察大隊
負責全縣治安管理工作,查辦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實施對公共複雜場所、槍枝彈藥、爆炸危險物品和特行的管理;指導公安派出所和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工作;負責戶籍、居民身份證、流動人口管理及統計工作;負責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外國人違規違法問題,依法處理國籍問題;實施對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四)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掌握控制經濟犯罪動態,擬定預防、打擊策略;負責經濟案件的偵查工作;指導全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文化教育系統的內部保衛工作和保衛組織建設;搞好警衛工作。
(五)巡邏防暴警察大隊
負責對本轄區重點區域、路段的治安巡邏;負責治安突發事件和暴力案件的緊急處置工作;負責“110”接處警工作,預防制止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對大型民眾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六)監管大隊
負責被羈押人員的監管、教育工作,保障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和偵查工作“深挖擴線”;保障監管場所、拘留場所的安全;負責對治安拘留人員的教育工作。
下屬單位
(一)保全大隊(對外稱保全服務公司):負責全縣保全隊伍的規範化建設及管理培訓工作;協助公安機關維護公共秩序;向社會提供保全服務。
(二)城區交管隊:負責全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維護城區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處理交通事故。
(三)車管所:負責五小車輛的日常管理工作。
派出機構
基層派出所系公安局的派出機構,集打擊、防範、管理、控制、服務為一體的多功能、綜合性戰鬥實體。維護轄區的治安秩序,查處轄區內刑事治安案件;做好內保單位、特行、危險物品、公共複雜場所的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對違法青少年的幫教;辦理戶口和居民身份證,並做好統計、檔案管理和其他有關的內務管理工作;完成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莒南縣公安局設定派出所22個:
城東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城南派出所、城北派出所、
大店派出所、坪上派出所、板泉派出所、文疃派出所、
壯崗派出所、汀水派出所、筵賓派出所、石蓮子派出所、
澇坡派出所、朱蘆派出所、團林派出所、坊前派出所、
相邸派出所、洙邊派出所、相溝派出所、嶺泉派出所、
道口派出所、水庫派出所。
領導信息
劉星 縣政府黨組成員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解建軍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分管指揮中心、政治處、宣傳科、工會、機關黨委會、團委、婦工委、警務保障室工作
王世強 政法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交警、經偵、國保大隊、森林公安局、信息通信大隊及文疃、澇坡、大店、水庫派出所工作
曾憲軍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監管大隊、拘留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及汀水、石蓮子、道口派出所
聶霄飛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徐田忠、尹相高工作,主抓民生警務回訪中心
分管指揮中心、警務保障室及坊前、相邸、洙邊、相溝派出所工作
尹相高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分管刑偵、網安、情報、反恐、禁毒大隊及坊前、相邸、洙邊、相溝派出所工作
魏茂友 黨委委員、副政委 分管法制、出入境、戶政大隊、信訪科、民警培訓中心、基建辦及板泉、嶺泉、筵賓派出所工作
王法強 黨委委員 交警大隊長 主抓交警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