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業機械等產業(以下簡稱農牧業)的法律、法規以及中央、省、地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依法檢查監督有關全縣農牧業法規的貫徹執行,注重調查研究,參與研究擬定全縣農牧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最佳化資源配置,調整農牧業產業化結構,協調搞好農產品供需的綜合平衡;向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及時反映農牧業和農業機械化方面的重大動態及傾向性問題並提出建議。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3、編制全縣農牧業發展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農牧業生產建設性項目的立項、申報、論證、實施。
4、主管全縣農牧業技術推廣,鄉鎮農牧業服務體系建設;多方位蒐集信息,引導農牧業生產向產業化方向發展;協調有關部門管理農牧業生產的數據統計。
5、按照有關政策,組織對動植物及其產品進行檢疫;依法對種子、農藥、肥料、農產品及畜禽市場清理整頓;核發獸藥及種子經營許可證;做好農機監理工作。
6、指導全縣農村經濟組織和土地承包契約管理工作,協調管理全縣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加強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參與解決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農村各項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諮詢、落實,依法搞好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7、參與編制農牧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抓好農業教育、農業中等教育、農民“綠證”教育,農牧業技術宣傳工作,同時研究全縣農牧業技術推廣規劃並組織實施,積極探討、引進、推廣農牧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
8、制定實施全縣“菜籃子工程”生產計畫,主管瓜菜生產,研究指導農產品市場,組織協調加工與流通,提供農用生產資料,承擔全縣農業查災、抗災、救災工作。
9、管理農作物種子質量、地力等農業資源和畜產資源,開發農村能源,管理和保護農業生態環境。
10、引導農機、牧機和植保機械產品結構調整,組織實施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農機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和認證管理;組織縣內生產及進口的農業機械產品的登記工作。
11、指導局屬事業單位工作和局屬企業改革;監督局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按照許可權管理局屬單位人事和勞資工作。
12、完成縣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簡介
正職:杜峰
副職:王瑋、劉治金、何培庭、徐志鵬、鄭海、吳永斌、楊帆、董旭生
內設機構
種子管理站1、貫徹執行有關種子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負責種子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3、負責農作物種子質量的監督檢驗、委託檢驗和仲裁檢驗;
4、編制農作物種子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計畫、發布信息;
5、負責農作物品種管理;
6、負責轄區內《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審核;
7、管理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和進出口及對外合作;
8、負責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工作;
9、負責培訓農作物種子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10、依法查處種子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1、全縣農業產業化開發和農業結構調整方案制定,參與規劃。
2、制定農業技術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農業新技術、新品種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
3、農業有害生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預報和防治。
4、農業科技項目的組織和實施。
5、耕地養分化驗監測和質量評價,提出施肥指導意見。
6、農業生產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檢測、監測和強制性檢驗。
7、農業公共信息和培訓教育服務。
8、指導下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民眾性農業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的農業技術推廣活動。
9、向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及縣人民政府提出農業生產方面可行性建議。
貫徹執行行業法律、法規政策;負責全縣動物防疫和檢疫監督;擬定和實施重大動物疫病控制、撲滅計畫和規劃;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飼料行政及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管理;負責獸藥、飼料、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組織畜牧、獸醫技術示範推廣;依法對下級畜牧獸醫執法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進行監督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