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草市草市原來是鄉村定期集市﹐各地又有俗稱,兩廣·福建等地稱墟,川黔等地稱場,江西等地稱扵,北方稱集。起源很早,東晉時建康(南京)城外就有草市,大都位於水陸交通要道或津渡及驛站所在地。其命名用意,或說因市場房舍用草蓋成,或說因初系買賣草料市集。經過長時期的發展﹐到唐代﹐其中一部分發展成為居民點﹐個別的上升為縣﹑鎮﹔而緊臨州縣城郭的草市﹐則發展成為新的商業市區。這類市區﹐居民稠密﹐商鋪店肆林立﹐交易繁盛﹐與城郭以內的原有市區﹐並無區別。有的地方,甚至遠遠超過了城郭內的舊市區。到宋朝,逐漸發展成商業中心,如南宋年間鄂州的南草市﹐“沿。江數萬家﹐廛肆甚盛﹐列肆如櫛”﹐“雖錢塘﹑建康不能過”﹐“蓋川廣荊襄淮浙貿遷之會﹐貨物之至者無不售”。這類草市﹐已經突破了原來鄉村集市的涵義﹐成為州縣城市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於這類草市﹐宋政府並不把它作為鄉村的一部分﹐而是作為城市的一部分加以管理。宋神宗熙寧年間﹐全國各地鄉村都編排保甲﹐按時教閱,而對“諸城外草市及鎮市”雖也編排保甲﹐但不把它們“附入鄉村都保”﹐亦不按時教閱﹐而是與城市坊郭戶一樣﹐受廂的管轄﹐而在沒有廂制的州縣﹐則直接受縣的管轄﹐同鄉村完全脫節。城郭草市的發展表明﹕宋代城市的商業貿易﹐不但打破了唐代坊市制度的限制﹐而且也打破了城郭的限制﹐進一步發展到城郭以外的地區。
湖南省衡東縣草市鎮
草市鎮位於縣城東南43公里,地處洣水、永樂江匯合處,東與攸縣接壤,南與安仁毗鄰。草市鎮屬洣水流域重鎮,歷史悠久,明清兩個朝代都曾設巡檢司,以巡檢司和練兵的草坪而名草司,清鹹豐三年(公元1853年)更名草市。1958年設草。起源市人民公社,1982年撤銷人民公社,分設草市鎮、洣坪鄉,1989年撤區並鄉時,草市鎮、洣坪鄉重新合併設草市鎮。自明朝開埠以來,由於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和水陸交通條件,草市鎮逐步形成集市墟場,為衡東、攸縣、安仁三縣的商品集散地.每到春分時節賓客如雲,商販成群,俗稱“趕風社”。境內有“靈山勝地”、“八仙下棋”、“猴子撈月”、“合福林寺”等名勝古蹟。該鎮耕地集中成片,土地肥沃,水源充足,發展農業生產,具有得天獨厚的有利條件。早在1990年全鎮雙季水稻就已過噸糧。草市曾以“柑桔之鄉”聞名遐邇。草市柑桔栽培始於南北朝,至今有1500餘年的歷史,白茅洲廣柑,曾為清代貢品,出口蘇聯,用於國宴,受到周總理和外賓的好評。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村村有桔場、戶戶有桔園的新格局。與此同時,全鎮先後發展了瘦肉型豬基地,小水果開發基地和榮桓電站庫區網箱養魚基地。小城鎮建設已具規模,征地五十畝,現已全部建成商品房和市場。草市鎮是個文明古鎮,集鎮功能完備、各項事業發展較快,鎮內有供水廠,日供水量達3000噸-4000噸,望日岩、榮桓小水電網路在此匯合,電力供應充足。郵電通訊條件優越,醫療衛生機構健全,草市醫院和草市鎮衛生院合併為衡東縣第四人民醫院,文化設施齊全。
草市——唐代的集市
在州縣城以外的水陸交通要道,或關津驛站所在之地形成的集市,稱草市。交易的商品主要是水產品、鹽、酒以及日用百貨等生活必需品。草市東晉已有,唐朝中期以後,農村商業發展,草市更盛。到唐末五代,戰亂頻繁,江淮富戶和城市居民,到草市建草屋居住避難的不少,使有些草市更漸繁盛,有的竟發展成為新興城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