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 月,任溫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政委,不分管公安業務,專職配合縣裡亂點整治工作。2010年8月14 日駕公車發生交通事故後,范永祥被送往修武縣人民醫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四名乘車人被送到修武縣公費醫院救治,其中三姐妹傷勢輕微,於8月15 日出院回家,另一人傷勢較重,轉至焦作市人民醫院治療,目前傷勢已穩定,即將出院。 與范永祥同車前去修武的共四人,均系女性,全部是溫縣溫泉鎮的居民,均在家務農。其中三人為同胞姊妹,大的28歲,小的21 歲,同胞姊妹中的大姐(婆家)系范永祥的街房鄰居,另一人為同胞姊妹中大姐的朋友。
事故發生後,我局及時向市局和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做了報告,有關領導指示做好善後工作。縣局黨委連夜召開會議,深刻剖析查擺隊伍和警車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制訂針對性強的措施,確保不再出現任何問題。我局黨委已向市局做出深刻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