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希正

范希正,字以貞,吳縣(今江蘇蘇州)人。明朝清政廉明的循吏,民眾頌為“賢令。”明正統十一年任曹州(今山東菏澤)知州,是一位體恤百姓,重視教育的官員。 他任知府十一年,曹州大治,為紀念他,菏澤人民為其勒碑留念,並寫詩讚揚他說: 治教休明洽四方,曹南太守獨循良。 增多戶口開州域,高廣宮牆立郡庠。 秩秩逗籩崇祀享,英英賢俊發科場。 文翁學校興西蜀,今昔相仍汗簡香。

基本信息

簡介

范希正,江蘇蘇州吳縣人,明正統十一年任曹州知州,是一位體恤百姓,重視教育的官員。 在他任知州時,曹州(今菏澤)初建,到處是“殘垣倒壁,街道凋零,荒草叢生,狐兔出沒,沼澤遍地,幾成廢墟”。范希正上任後,首先發布文告,號召原曹州外流人員回鄉安家立業,“勸借富民粟萬石濟之,賴以活者幾千人”。編戶迅速由原來的29里增加到74里。在人口增加、生產發展的基礎上,他建立學宮,並廣招學員,培養人才和師資。第一次就招收廩膳生員、增廣生員以及附生、武生120多名。接著范希正又指令在菏澤城內和鄉間人辦社學和私塾,發展農村教育事業,農閒時令農民子弟入學。這時菏澤的社學發展很快,幾年內發展到39處。在社學的帶動下,農村私塾也迅速發展,村村里里都有讀書聲。范希正在曹州治政11年,為表彰他的政績,菏澤人民為其勒碑留念,並寫詩讚揚他說: 治教休明洽四方,曹南太守獨循良。 增多戶口開州域,高廣宮牆立郡庠。 秩秩逗籩崇祀享,英英賢俊發科場。 文翁學校興西蜀,今昔相仍汗簡香。

功績

希正於明宣德三年(1428)舉賢良方正,授曹縣知縣。正統十一年(1446),大理寺丞張驥巡撫山東,因看到河北之民差賦不便,上書朝廷,建議升曹縣為州,命希正建設州城,以希正為知州。希正治理曹縣和曹州,歷時23年,後辭官養老,並在曹州安家入籍。

希正在曹縣任職期間,清政廉明,民受其惠,世風改觀。一次,希正入京辦事,士民爭持銀兩、綢緞相贈。他均婉言謝絕,固辭不受。有一里長陳彬,夜間拜見希正,見希正獨坐,將懷中一封銀子放在地上,轉身跑出廳堂。希正收起銀子,次日早晨派人尋找陳彬,陳彬不敢來見。希正就派人找來陳彬的父親,將銀子還給他。士民聞知,均把希正的“卻金”和東漢廉吏楊震的“四知”(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並提媲美。希正發現一奸吏受賄枉法,他審察明白,將其解往京師治罪。奸吏反以他事告希正,上官又將希正下獄。曹縣士民聞知,邀集八百餘人赴京師通政局為希正辯。適逢侍郎許廓因公過曹,曹縣父老二百餘人涕泣跪拜於道為希正鳴冤。皇帝知希正為良吏,便讓他出獄復職,仍為曹縣知縣。希正回曹後,更加勵精圖治,督率士民,發展生產,並建倉積粟數萬石以備荒歉。正統十年(1445),山東大歉,各縣乏糧。希正開倉賑,曹縣士民賴以活者甚眾。

正統十一年(1466),希正與巡撫張冀、學正徐思學建設州城於古雄鎮(原乘氏故城,即曹州府城、今菏澤城)。工竣,希正擢升為知州。希正在曹州期間,既能愛民、裕民,又能為民請命,平反冤獄。

希正赴曹州上任前,曹州因草場逐漸減少,民牧之官馬,有的繁殖不多,有的死去。因此馬戶多欠官馬,又無力償還,馬戶漸多逃竄。希正到曹州得知這一情況,便節縮財政開支,將節省的銀兩代馬戶償還官馬90餘匹。逃竄者聞之,均回鄉復業。

有一吉水縣人,來曹州告一州民在吉水縣殺死其兄,受牽連之人很多。希正為弄清案情,秘密移文吉水縣。經吉水縣審察後回文說:“該縣並無其人,更無人被殺。”希正立即審訊吉水人,一問即服罪。終於案情大白,使冤者昭雪,誣者得懲。

當時全國出現幾個“大著聲績”的良吏,如潞州知州燕雲、徐州知州楊秘、全州知州周健、霸州知州張需、定州知州王約、寧州知州劉綱和曹州知州范希正。而得民心最久者,都不如范希正和劉綱。

紀念

希正在曹縣和曹州深受士民擁戴,縣民、州民均刻木像奉祀。正德年間(1506—1521),水溢 劉郎堤,奉祀希正木像的廟宇倒塌,木像漂流至曹縣北18里莘冢集。有人見到此像說:“這是范公的遺像啊!他的英靈還在眷念我們哩!”鄉老史尚德等將遺像抬到本村關帝廟,奉祀於關聖大帝座像之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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