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在天主教教堂內(或它處)懸掛或擺設之十四處苦路像,描繪耶穌身背十字架,走向加爾瓦略山途中所經歷的事跡。有些堂區加上第十五處-耶穌復活,為苦路的終極目標畫上了完美的句點。十四苦路
第一處 耶穌被判死刑 (瑪廿七:l~2,11~23) 當耶穌為真理作證時,得到的不是真理的彰顯,卻是長老的誣告。當他想以法律取回公道時,卻得到比拉多不義的判決。當他希望世人以公正的態度來釋放他時,得到的卻是“把他釘在十字架上”的要求。當面對別人為真理作證時,我們有否因自己的利益而將他誣告?當別人要求一個公道時,我們是否因所謂的“明哲保身”而撒手不管,或是“人云亦云”的落井下石?每當我們這樣做,我們的名字是:長老、比拉多與那無知的民眾,以不公義的態度一再的將主耶穌基督誣害定罪!第二處 耶穌背十字架 (若十九:16~17) 生活中的十字架,常令我們透不過氣來,更會使我們心情煩躁、抱怨連連。但是,你知道嗎?耶穌不說一句話,已經甘心的為我們背了那最沉重的十字架。 每當我們抱怨壓在我們背上的十字架沉重時,請看看那些罹患絕症、癌症、麻瘋病、愛滋病、貧困無依者的十字架,那不是比我們沉重百倍嗎? 生活上那沉重的十字架,是我們實踐基督信仰最好的時機。我們是否願意跟耶穌基督一樣,以沈著寧靜的態度,背負日常生活中的十字架,來承行天父的旨意?
第三處 耶穌第一次跌倒 (依五三:3-8) 耶穌為了我的罪過受盡了侮辱,被人遺棄,走這條苦路時,又為了我的悖逆而跌倒受傷。每當我思及這點時我有沒有懷著感恩的心,哀傷耶穌的命運? 我有沒有常常意識到:耶穌不斷召喚我們這些受過他的洗、喝過他的杯的基督徒們,要在此時此地跟他一樣做一個上主受苦的僕人,能甘心情願地背負世界的疾苦,擔負他人的疼痛。我做到了嗎?
第四處 耶穌途中遇母親 (若十九:26-27) 大能的耶穌,當他將自己的生命交給世人,他連自己最心愛的母親也無法照顧,而必須託付給門徒。今天,天主也不願時時刻刻干預人間的事務,他賜給我們能力、良知,也把照顧弱小貧困、老寡孤獨的機會交給了我們。但是,我們有用喜悅、用愛心去迎接這些有需要的兄弟姐妹嗎?
第五處 西肋乃人西滿幫耶穌背十字架 (路廿三:26) 身為基督徒的我們,便是要“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他”。想想我們到底是用一個什麼樣的態度去背自己的十字架?用什麼樣的心去跟隨他?當我們看到別人需要幫助時,我們有否逃避,正如不敢去碰一下耶穌背上的十字架?當我們不能逃避痛苦時,我們會不會像被人抓去背十字架,而不是心甘情願的背上?記住每次我們給赤身露體的人衣穿、給飢餓者吃、給身邊需要的人伸出小小的援手,我們就是西滿,就是那位幫助主耶穌基督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他的人。
第六處 聖婦為耶穌拭面 聖經沒有記載這位元婦人的名字。她大概和你我一樣,是一個人微言輕的凡夫俗子。她無力阻止司祭長的陰謀,無力改變比拉多的判決,也無力幫助耶穌背負那沉重的十字架。她只選擇了她能做的,而且自認為該做的事——就是為耶穌拭去臉上的汗水和污垢,讓這個義人在死前多一份他應有的尊嚴。二千年後的今天,多少人的尊嚴仍被剝奪?多少人仍無法享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在敗壞的社會中,在扭曲的制度下,我們能做的也許非常有限。但即使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我們有否盡力建造一個公平、正義,人人有尊嚴的社會?在受迫害的人需要我們的時候,我們有沒有挺身而出,抑或只做一個“舒服的教友”?
第七處 耶穌第二次跌倒 (羅十四:13) 我們往往會根據別人的外表,或自己對事情的一知半解,或一些先入為主的觀念,而很快地判斷別人,說“他是個壞人”,“他真笨”,“他這樣做一定是如此這般”。這些過早的判斷妨礙了別人的機會,也妨礙我們真正去認識別人。有時候,這些判斷甚至造成了別人不必要的自責和良心不安,使他們無法完全感受到的天主的慈愛。你曾經輕易判斷別人,成為別人認識天主的絆腳石嗎?
第八處 耶穌勸告耶路撒冷的婦女 (路廿三:27~28) 耶穌的痛苦的確值得世人同聲一哭,婦女們也不能倖免。但耶穌卻要我們看到他受苦的原因,就是我的罪過。想想多少婦女因她們的兒女、丈夫或父親的罪過而泣不成聲,我們會有什麼樣的感想?我們有否因我們的罪過而令我們的母親、妻子或兒女聲淚俱下?有些婦女為了滿足金錢物慾,將自己物化,出賣自己神聖的身體與靈魂。想想我們是否是這個物慾橫流社會的製造者?是否是歧視與剝削女性身體與靈魂的共犯?作為大地之母的地球,也因我們的私慾而使它體無完膚。我們是否要繼續地肆意橫行,傷害了這個大地之母?
第九處 耶穌第三次跌倒 (格前十:12-13) 在人生的旅途上,我們難免會疲倦,會跌倒;但是,天主仍不停地眷顧著我們,給我們重新出發的力量。耶穌背著十字架一次又一次的跌倒,一次又一次的再起來,就是告訴我們,他會分擔我們生命的重擔,陪伴我們走過曲折的旅途。無論世事人情如何多變,基督仍是我們最終的力量。
第十處 耶穌被人剝去衣服 (希伯來書一:11-12) 基督信仰給我們的恩典,並非健康或功名利祿,而在於讓我們看破肉身與塵世,發現生命的意義和死後永恆的幸福。唯有看破世物,全心依恃上天的祝福,人才有真正的解放,才有真正的喜樂。這也就是福音所說,“神貧的人是有福的”(瑪五:三)。耶穌淡泊一生,死前連自己的衣服也一一捨棄,正清楚地表達了此一意義。
第十一處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 (若十九:23~24) 耶穌已被釘在十字架上了,那疼痛我們能體會嗎?不過,耶穌最難過的,不是他的苦,而是為了兵士的貪婪。兵士對耶穌的侮辱與剝削,我們都很忿怒!然而,日常生活中,我們是否像兵士剝削過耶穌?當我們不尊重別人、自以為是、歧視貧窮弱小、過當的逸樂、為一己之私而壟斷過多的土地、房屋和財富,使別人喪失生活的必需時,我們便是那瓜分耶穌衣 衫的兵士!為了不再侮辱耶穌基督,我們要突破自我中心,主動關懷有需要的人,以基督愛的精神給這個破碎的世界一個光明與希望,使人人都能享受到人性尊嚴的光輝。
第十二處 耶穌死在十字架上 (若十九:28~34) “你能受我的洗,喝我的杯嗎?”交付了靈魂的耶穌基督,仍以“血和水”的方式,一再的邀請我們“受他的洗、喝他的杯”。我們也知道“受他的洗”會成為“天父的愛子”,“喝他的杯”會與他“共融於基督奧體”,但是為了他那苦杯,我們會犧牲不少,苦不堪言。然而,若耶穌基督向我們說:“既然你是那么痛苦,我與你換個位置,你來上十字架罷!”我們會作何選擇?
第十三處 耶穌屍體從十字架卸下 (路廿三:45~48;谷十五:42~46) 耶穌斷氣後,百夫長後悔了,民眾覺悟了,懦弱的信徒也鼓起勇氣去認領耶穌的遺體。一切都似乎因為耶穌的死而有了好轉。但是,這種轉變能維持多久?羅馬人依舊迫害猶太人,猶太人依舊迫害基督徒,宗徒們在聖神降前依舊不敢公開宣道 這就像現在的我們一樣:每當天災人禍或重大事故發生後,我們都會反省、檢討,並信誓旦旦的說要改過遷善。但是,這種轉變能維持多久?
第十四處 耶穌葬於墳墓 (若十九:41~42) 耶穌死於我們的罪過,也帶著我們的罪過一同埋葬。 在生活中,我們埋葬了什麼?是把我們的貪婪、私慾、忿怒、自我中心、驕傲自大、偏見、無知、懶惰,加以埋葬;抑或埋葬了天主的旨意、對人的尊重、謙遜、勤勞、諒解、自製? 我們到底是埋了罪惡,抑或是自己反而被這些私慾偏情埋葬而不能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