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爾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信訪工作職責,將信訪工作職責劃給縣委民眾工作局。
(二)取消督查督辦工作職責,將督查督辦職責劃給縣委政府督查室。
(三)取消無線電管理工作職責,將無線電管理工作職責劃給縣發展和改革局。
(四)增加縣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管理職責。
(五)加強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工作職責。
(六)加強縣政府外事台僑辦公室工作職責。
(七)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八)加強指導,監管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和全縣政府電子政務工作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的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請示縣人民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對縣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做好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六)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七)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外事台僑事務行政管理工作。
(八)協助縣政府領導管理縣政府法制工作。
(九)協助縣政府領導管理人民防空工作。
(十)組織辦理涉及縣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政府機關行政後勤管理事務,組織各項會務和接待工作,為縣政府領導搞好工作所需的各項後勤服務。
(十二)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三)負責指導辦公室機關廉政建設、黨建和精神文明工作,組織實施安全、保衛、消防等項工作。
(十四)協助縣政府領導協調有關部門、鄉(鎮)、場反映的事項及工作。
(十五)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和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和政府網站建設。
(十六)指導全縣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組織縣級各部門集中開展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
(十七)承辦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若爾蓋縣政府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負責縣政府及政府辦會務服務、綜合協調等各類活動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秘書股
負責起草縣政府及辦公室的綜合性文稿;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搞好調查研究,起草講話稿、調查報告和文、電、函;搞好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服務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政務志、縣政府及辦公室年鑑的編纂工作;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和縣長專題會議的會議紀要。
(三)機要檔案股
負責辦理文電收發、運轉,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印鑑管理,保密、機要、值班、內外聯絡;負責機關檔案立卷歸檔、管理和利用。
(四)行政股
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和辦公室的接待業務;負責辦公室車輛管理;承擔辦公室職工個人檔案及請銷假登記;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的後勤保障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若爾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1名,其中: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級領導4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9名。
五、其他事項
(一)若爾蓋縣人民政府外事台僑事務辦公室
若爾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若爾蓋縣人民政府外事台僑事務辦公室牌子,為正科級行政單位。主要職責: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全縣外事台僑工作;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全縣重大的涉外涉台事務;歸口管理我縣因公出國(赴港澳)、赴台團組、人員的報批手續;負責接待、報批和管理外國人、海外華僑、華人、台胞和港澳同胞來我縣考察、學術研究工作;依法保護台灣同胞、海外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的正當權益;依法保護台屬、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協助新聞宣傳部門做好對台對外宣傳和民眾性涉外涉台教育工作。核定行政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二)若爾蓋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若爾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若爾蓋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為正科級行政單位。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辦理縣政府重大經濟決策前的法律論證;辦理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的各類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依法辦理屬縣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辦理涉及縣政府的行政訴訟案件;受縣長委託,出庭應訴行政訴訟案件;負責承辦上級傳送縣政府徵求意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匯總上報修改意見;管理全縣行政執法證件;負責縣級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核定行政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三)若爾蓋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若爾蓋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為若爾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歸口管理副科級行政單位。主要職責:組織縣級各職能部門和州直駐縣各部門為社會公眾和行政管理相對人提供諮詢、辦理行政許可與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確認登記等政務服務及其他公共服務;負責指導全縣政務服務中心管理模式、運行機制體系等建設;負責審查縣級各職能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授權,審核行政審批事項設立的法律依據、材料、程式、時限、收費標準等,受理相關投訴;負責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行政審批項目聯合審批的組織協調;公布進駐單位政務服務項目的政策法律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事程式、收費標準、辦理時限與辦理結果;對縣政務中心各分中心、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核定行政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