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耶爾,A.J.
正文
英國哲學家、邏輯實證主義者。生平與著作 艾耶爾1910年10月29日生於倫敦,就讀於伊頓公學及牛津大學基督堂學院。1932年去維也納大學與維也納學派接觸,參加他們的討論會。1933年起在牛津大學基督堂學院任哲學講師,1936年獲文學碩士學位,1940年參加英國軍隊。1944~1946年為沃德姆學院研究員、院長。1946~1959年任倫敦大學邏輯與精神哲學的格羅特 (Grote)講座教授。1959年重返牛津任邏輯的威克姆講座教授,至1978年退休。
艾耶爾1952年當選為英國科學院院士,1963年被授予美國科學院名譽院士稱號,1976年當選丹麥科學文學院外籍院士;他還於1962、1972、1978年,獲布魯塞爾、東英吉利和倫敦大學名譽博士學位。1970年封為爵士。主要著作有:《語言、真理與邏輯》(1936)、《經驗主義的基礎》(1940)、《知識問題》(1956)、《人的概念和其他論文》(1963)、《實用主義的起源》(1968)、《形上學與常識》(1969)、《羅素和摩爾:分析的傳統》(1971)、《機率與證據》、《哲學的中心問題》(1973)、《20世紀哲學》(1982),等等。
反形上學觀點 艾耶爾早期完全接受維也納學派的意義理論,即把證實原則作為命題有無意義的標準,這使他堅決反對形上學,認為哲學僅僅是一種分析活動。他從綜合命題與分析命題的兩分法出發,認為綜合命題之真假只能由經驗包括觀察判定,分析命題之真假僅由所涉及符號的定義決定,與經驗完全無關。凡是不屬於分析命題和綜合命題的命題,其中包括傳統哲學的極大部分內容及倫理學、美學和神學等等,都是無意義的命題,應當被排除在哲學之外。艾耶爾儘管在證實原則的具體表述上遇到很大困難,但一直堅持採用證實原則。他指出,雖然我們可能還沒有獲得它的嚴密的表述形式,但它在直覺上還是清晰的,而且可以有效地運用。他認為,更謹慎的做法是把證實原則看作科學與非科學之間的劃界標準,不把它看作意義標準。
艾耶爾後期雖然仍堅持反對形上學,但也指出,某些形上學家如B.斯賓諾莎、G.W.萊布尼茨、A.N.懷特海等人的工作,是要探索新的適合於當時科學的概念體系,他們通過塑造新的概念以改變人們對世界的看法。艾耶爾把他們的工作理解為"構成分析"。
關於哲學分析 艾耶爾認為,哲學的正當任務是從事以下幾種分析:①語義分析,即研究一類陳述與另一類陳述之間的邏輯關係,如屬於常識的日常語言陳述和限於感覺經驗的現象陳述之間的關係,日常語言陳述和科學陳述之間的關係。②定義分析,包括對直接定義與用法定義的研究。用法定義給出一套規則,根據這套規則可以把一組陳述翻譯為具有不同形式的另一些陳述。如B.A.W.羅素的摹狀詞理論,就是把數學還原為邏輯的邏輯主義。③認識論分析,如對心身問題的分析等。④辯護分析,即分析認識論上的懷疑論和反對懷疑論的各種論據及它們之間的關係,從而對人們的信念給出辯護。⑤構成分析,即對通常使用的概念,如R.卡爾納普的機率概念,確認概念,A.愛因斯坦的同時性概念等等,重新加以定義,從而使這一概念更為有效或有用。⑥日常用法分析,即研究語言的日常用法。
關於知識的基礎 艾耶爾從經驗論立場出發探求知識的基礎。早期他認為感覺材料是知識的基礎。他為了回答懷疑論者的詰難,分析研究了認識論中的知覺、他人的心、本人的心和記憶等問題,力圖闡明每一個關於物理對象的陳述都可以翻譯為一組與之等值的關於感覺材料的陳述。由於這一努力未能成功,他轉而認為,人們關於物理對象的言語,乃是對感覺陳述所給出的一套理論。這樣,在他那裡,用物理對象表述的常識,就成為知識的直接基礎。艾耶爾在後期認為常識作為知覺判斷超出了感覺經驗,從而轉向了實在論。由於他主張感覺材料與物理對象之間是證據與理論的關係,於是他開始研究證據與機率等科學方法論問題,並在W.V.O.奎因的影響下研究理論所承認的實體及其任意性等本體論問題。
艾耶爾是在英國頭一個傳播邏輯實證主義的人,他的《語言、真理與邏輯》一書,曾被視為通俗闡述邏輯實證主義基本觀點的教材,在當時的英國哲學界引起了很大震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