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委會
紅原縣法務部門將一塊由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四川省司法廳頒發的“優秀人民調解委員會”牌匾送到了該縣色地鄉調委會,這是該縣調委會中唯一獲此殊榮的調委會。
色地鄉調委會於1983年成立以來,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在大局,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堅持黨委一把手負責制,並積極把一些文化素質高、法律知識豐富、民眾信得過的優秀人員吸收入調委會。該鄉高標準,嚴要求,著力提高調解工作質量。認真落實了日常的業務學習和定期交流、匯報制度,強化了調委會隊伍的作風建設,全面提高調解水平,杜絕民間私了、非法調解等行為的發生,充分保障了鄉村兩級調委會的權威。重點抓苗頭,重防範,有效控制糾紛的發展和升級。認真把握民眾動態,找準問題源頭,靈活地推行調委會成員負責片區矛盾排查責任制,有效地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進一步抓好管理,明確責任,有效提高調解成功率。配套完善了相關制度,明晰兩級管理關係,做到了職能不交叉,不重疊,有效形成良好的管理格局。在此基礎上,利用各種時機,靈活地在牧民民眾中宣傳法律知識,積極採納牧民民眾的諫言獻策,。
該調解委已調解各類糾紛達700餘起,調解成功率達到了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