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良心犯(英文:Prisonerofconscience,POC)是西元1960年代初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創造的名詞,與政治犯不相同。是指沒有做出國際人權組織所認定的犯罪行為、並通常沒有做出教唆暴力及仇恨,而往往因為種族、宗教、膚色、語言、性取向、以及信仰等問題而被拘禁。
良心犯受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及《歐洲人權公約》第9條關於思想、良心以及宗教自由的權利保護。
在世界各地,良心犯包括被囚禁的異見人士、維權人士、遭當局定義為非法宗教之信仰者等。但是這些良心犯,卻可能因其被認定“反政府”或“反(當局)現行法律”的言論,導致被母國當局認定“教唆、煽動或誘導他人犯罪”,因此背負內亂或叛國的罪名而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