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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是為了加強船員管理,提高船員素質,維護船員的合法權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護水域環境而制定的法規。2007年3月28日。國務院...
修訂情況 法規全文 修訂信息 內容解讀 答記者問 -
船員
船員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船員是指包括船長在內的船上所有任職人員;狹義的船員則不包括船長,僅指與船舶所有人簽訂船員僱傭協定的人。各國的海商法都明確規定...
定義 概述 船員種類 船員職責 培養船員院校 -
內河船舶船員考試發證規則
《內河船舶船員考試發證規則》在1992.04.07由交通部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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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發證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發證規則》在2005.03.21由交通部頒布。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
漁業船員管理制度
漁業船員管理制度,management system of fisheries crew,漁港監督對海洋和內陸水域漁業船舶的職務船員和普通船員依法進行培...
我國漁業船員管理制度發展與現狀 漁業船員管理制度的相關國際公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經2015年11月3日交通運輸部第20次部務會議通過, 2015年11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
部令 規則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是為了提高海船船員素質,保障海上人命和財產安全,保護海洋環境而制定的法規,2011年12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策全文 內容解讀 修改決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已於2004年6月22日經第15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共13章。
海船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適任證書 第三章申請適任證書的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是為了提高海船船員技術素質,保障海上人命和財產安全,保護海洋環境,促進海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
通知信息 規則全文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是為了加強國家對船舶的監督管理,保障船舶登記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而制定。並由國務院辦公廳於1994年6月2日頒布。19950...
基本信息 條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