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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發證規則
升等考試:持有三等船舶輪機員《適任證書》,並在最近60個月內實際擔任其職務不少於12個月。 升職考試:持有三等船舶輪機員《適任證書》,並在最近60個月內...
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發證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適任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經2011年12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第12次部務會議通過,2011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適任證書 第三章 適任考試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是為了加強船員管理,提高船員素質,維護船員的合法權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護水域環境。該條例在2007年3月28日國務院第1...
修訂情況 條例內容 解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海事行政處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海事行政處罰規定是為規範內河海事行政處罰行為,保障和監督海事行政管理,維護內河水上交通秩序,防治船舶污染水域,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海事行政處罰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內河海事行政處罰的適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在中央管理水域設立的海事管理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設立的海事管理機構(以下統稱海事管理機構)依據...
注釋 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適任評估員管理辦法
2012年10月10日,國家海事局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適任評估員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資格與職責,培訓、考試與發證,監督與管理,附則5章30...
國家海事局通知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資格與職責 第三章 培訓、考試與發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考試考官管理辦法
2012年10月10日,國家海事局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考試考官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類別和等級,資格條件,培訓、考試與發證,考官職責,管理與...
國家海事局通知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類別和等級 第三章 資格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引航員註冊和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第二十條 第三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引航員註冊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引航員註冊 第三章 引航員任職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行政許可條件規定
(四)船舶已取得經海事管理機構核定的船名; (二)船舶航行的水域符合高速客船的安全航行要求; (五)船舶驅氣作業水域符合相應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污染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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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船船員適用證書
海船船員適用證書是海員必須持有的證件之一。海船船員適用證書需參加全國統考,並由主管海事部門簽發。
簡介 等級劃分 編號方法 級別適用範圍 適任證書的式樣與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