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壓載水系統

船舶壓載水系統主要由壓載水泵、壓載水管路、壓載艙及有關閥件組成,系統的作用是:根據船舶營運的需要,對全船壓載艙進行注入或排出,以達到調整船舶的吃水和船體縱、橫向的平穩及安全的穩心高度;減小船體變形,以免引起過大的彎曲力矩與剪下力,降低船體振動;改善空艙適航性的目的。

定義

船舶壓載水處理系統就是對船舶排放海里的壓載水進行處理的裝置。

系統設計原則

組成

船舶壓載水系統主要由壓載水泵、壓載水管路、壓載艙及有關閥件組成。

艙室布置

根據船舶的種類、用途和噸位的不同,壓載水艙在船上的位置、大小和數量也不同。

一般船可用首尖艙、尾尖艙、雙層底艙、邊艙、頂邊艙與深艙等作為壓載水艙。

貨油船可以用貨油艙兼壓載艙。

管路

1、船舶壓載水系統的管路布置有三種形式:支管式、總管式和管隧式。

2、船舶壓載水艙內吸口管應當同時具有加水功能。

3、各壓載水艙的壓載吸入口應布置在有利於壓載水排出的位置。

4、為滿足壓載水系統的工作特點和簡化管路,多採用調駁閥箱來調駁各壓載水艙的壓載水。

5、船舶壓載水系統應當能夠將全船各壓載艙的壓載水駁進、駁出或相互調駁。也可不用壓載泵,舷外海水靠壓差自動流入壓載水艙。

前景

因為船舶壓載水的無控制排放對海洋生態、公眾健康造成嚴重危害,2004年,國際海事組織(IMO)通過了《國際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控制與管理公約》,旨在防止船舶壓載水排放引起的外來物種入侵,病原體傳播導致的環境、人類健康、財產及資源方面損害。“公約”規定,從2009年起新造船舶必須安裝壓載水處理設備,並對現有船舶實施追溯,到2017年所有遠洋船舶均須安裝壓載水處理設備。否則,公約生效後就不能駛入IMO成員國港口,違反公約將面臨制裁和處罰。隨著“壓載水公約”生效日期的臨近,世界各國都在加緊研發船舶壓載水處理技術。截至目前,國外研發機構共30餘家,已有13家研發機構獲得IMO初步批准,其中瑞典、德國、韓國及挪威已獲最終批准。

我國現擁有占世界總噸位3.4%的龐大船隊,我國又是造修船大國,擁有一個巨大的船舶關鍵設備市場,同時,國際市場也蘊含巨大潛力。

壓載水處理技術的產業化不僅是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迫切需要,而且對提高國產船舶關鍵設備裝船率、提高航運業和造修船業核心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對海軍自主裝備建設意義也十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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