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交通管理系統工程技術規範

系統總體設計3.1

作品目錄

1總則
2術語和符號
2.1 術語
2.2 符號
3系統總體設計
3.1 一般規定
3.2 系統目的
3.3 管理區域
3.4 系統功能
3.5 系統總體性能
3.6 系統構成
3.7 系統布局
4系統工藝設計
4.1 一般規定
4.2 系統論證計算
4.3 站址選擇
4.4 系統頻率選擇
4.5 系統設備配置
4.6 土建要求
4.7 人員編制
5系統設備現場檢驗條件和內容
5.1 檢驗條件
5.2 檢驗內容
6系統設備現場檢驗方法
6.1 雷達子系統
6.2 雷達數據處理與顯示終端子系統
6.3 雷達信號記錄子系統
6.4 通信子系統
6.5 雷達信息傳輸子系統
6.6 vHF—DF子系統
6.7 船舶交通數據處理子系統
6.8 系統主要性能指標測試
附錄本規範用詞用語說明
附加說明本規範主編單位、參加單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單
附條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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