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快運

航空快運

航空快運是指航空快運企業利用航空運輸,收取收件人託運的快件並按照向發件人承諾的時間將其 送交指定地點或者收件人,掌握運送過程的全部情況並能將即時信息提供給有關人員查詢的門對門速遞服務。

運作流程

1:快遞企業由各分點收取航空快件,在規定時間運轉到快遞企業總運轉中心。

2:總運轉中心對應分檢貨物,確定對應機場發貨總量同外包裝件數。

3:快遞企業向航空代理預訂艙位,並將航空貨物交給航空代理。

4:航空代理接到快遞企業訂艙資料,根據快遞企業要求時效,對應向航空公司預訂艙位。

5:航空公司批艙後,航空代理在對應的航班起飛前3小時交機場主單,對應起飛前2小時過完安檢。

6:航空代理將對應機場資料<如到北京/上海/等>給快遞企業.

7 :快遞企業在飛機落地後2到3小時提取貨物,分檢後運到各派送點安排派送.

航空快運特點

航空快運 航空快運

航空快運的特點 航空快運自從飛機誕生後,以其自身特有的優勢飛速發展。航空快運同其他運輸方式相比,有著鮮明的特點,概括起來,跨越速運航空快運主要特徵有:

(一)運送速度快 由於航空快運所採用的運送工具是飛機,飛機的飛行時速大約都在每小時600公里到800公里左右,比其他的交通工具要快得多,火車時速大約在每小時l00公里到140公里左右,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跑也就是120公里到140公里,輪船就更慢了。航空快運的這個特點適應了一些特種貨物的需求,例如海鮮、活動物等鮮活易腐的貨物,由於貨物本身的性質導致這一類貨物對時間的要求特別高,只能採用航空運輸;另外,在現代社會,需要企業及時對市場的變化作出非常靈敏的反應,企業考慮的不僅僅是生產成本,時間成本成為成本中很重要的一項因素。

(二)破損率低、安全性好 在地面,由於本身航空貨物的價格比較高,操作流程的環節比較其他運輸方式嚴格得多,破損的情況大大減少,貨物裝上飛機之後,在空中貨物很難導致損壞,因此在整個貨物運輸環節之中,貨物的破損率低、安全性好。這種特點使得有些貨物雖然從物理特性來說,不適合用空運,例如體積比較大、重量比較重的機械設備儀器等貨物,但這類貨物中有些貨物特別怕碰撞損壞,因此這個制約因素導致只能用航空運輸來運,減少損壞的幾率。

(三)空間跨度大 在有限的時間內,飛機的空間跨度是最大的,通常現在有的寬體飛機一次可以飛7 000公里左右,進行跨洋飛行完全沒問題,從中國飛到美國西海岸,只需13個小時左右,這對於某些貨物的運輸是非常大的優點。

(四)可節省生產企業的相關費用 由於航空運輸的快捷性,可加快生產企業商品的流通速度,從而節省產品的倉儲費、保險費和利息支出等,另一方面產品的流通速度加快,也帶來了資金的周轉速度,可大大地增加資金的利用率。

(五)運價比較高 由於航空貨運存在以上的優點,使得它的運價相對來說比較高,例如從中國到美國西海岸,空運價格至少是海運價格的10倍以上,因此對於貨物價值比較低、時間要求不嚴格的貨物,通常考慮運輸成本問題,會採用非航空貨運的運輸方式。

(六) 載量有限 由於飛機航空器本身的載重容積的限制,通常航空快運的量相對於海運來說少得多,例如,載重最大的民用飛機8747全貨機,貨物最大載重ll9噸,相對於海運幾萬噸、十幾萬噸的載重,兩者相差很大。

(七)易受天氣影響 飛機本身受到天氣的影響非常大,如遇到大雨、大風、霧等惡劣天氣,航班就不能得到有效保證,這對航空貨物造成的影響就比較大,

對比

航空快運在很多方面與傳統的航空貨運業務、與郵政運送業務有相似之處,但作為一項專門的業務它又有獨到之處,主要表現在:

收件範圍

航空快運的收件範圍主要有檔案和包裹兩大類。其中檔案主要是指商業檔案和各種印刷品,對於包裹一般要求毛重不超過32公斤(含32公斤)或外包裝單邊不超過102厘米,三邊相加不超過175厘米。近年來,隨著航空運輸行業競爭更加激烈,快遞公司為吸引更多的客戶,對包裹大小的要求趨於放鬆。而傳統的航空貨運業務以貿易貨物為主,規定每件貨物體積不得小於5*10*20厘米。郵政業務則以私人信函為主要業務對象,對包裹要求每件重量不超過20公斤,長度不超過1米。

經營者

經營國際航空快運的大多為跨國公司,這些公司以獨資或合資的形式將業務深入世界各地,建立起全球網路。航空快件的傳送基本都是在跨國公司內部完成。而國際郵政業務則通過萬國郵政聯盟的形式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郵政機構之間取得合作,郵件通過兩個以上國家郵政當局的合作完成傳送。國際航空貨物運輸則主要採用集中託運的形式,或直接由發貨人委託航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到達目的地後再通過發貨地航空貨運代理的關係人代為轉交貨物到收貨人的手中。業務中除涉及航空公司外,還要依賴航空貨運代理人的協助。

組織形式

不同郵政運輸的傳統操作理論是接力式傳送。航空快運公司則大多都採用中心分撥理論或稱轉盤分撥理論組織起全球的網路。簡單來講就是快遞公司根據自己業務的實際情況在中心地區設立分撥中心(Hub)。各地收集起來的快件,按所到地區分撥完畢,裝上飛機。當晚各地飛機飛到分撥中心,各自交換快件後飛回。第二天清晨,快件再由各地分公司用汽車送到收件人辦公桌上。這種方式看上去似乎不太合理,但由於中心分撥理論減少了中間環節,快件的流向簡單清楚,減少了錯誤,提高了操作效率,縮短了運送時間,被事實證明是經濟、有效的。

單據

航空貨運使用的是航空運單,郵政使用的是包裹單,航空快運業也有自己的獨特的運輸單據——交付憑證(Proof of Delivery,POD)。交付憑證一式四份。第一聯留在始發地並用於出口報關;第二聯貼附在貨物表面,隨貨同行,收件人可以在此聯簽字表示收到貨物(交付憑證由此得名),但通常快件的收件人在快遞公司提供的送貨紀錄上籤字,而將此聯保留;第三聯作為快遞公司內部結算的依據;第四聯作為發件憑證留存發件人處,同時該聯印有背麵條款,一旦產生爭議時可作為判定當事各方權益,解決爭議的依據。

服務質量

航空快運 航空快運

主要體現在:

(1)速度更快。航空快運自誕生之日起就強調快速的服務,速度又被稱為整個行業生存之本。一般洲際快件運送在1-5天內完成;地區內部只要1-3天。這樣的傳送速度無論是傳統的航空貨運業還是郵政運輸都是很難達到的。

(2)更加安全、可靠。因為在航空快運形式下,快件運送自始至終是在同一公司內部完成,各分公司操作規程相同,服務標準也基本相同,而且同一公司內部信息交流更加方便,對客戶的高價值易破損貨物的保護也會更加妥帖,所以運輸的安全性可靠性也更好。與此相反,郵政運輸和航空貨物運輸因為都牽扯不止一位經營者,各方服務水平參差不齊,所以較容易出現貨損貨差的現象。

(3)更方便。確切的說航空快運不止涉及航空運輸一種運輸形式,它更象是陸空聯運,通過將服務由機場延伸至客戶的倉庫、辦公桌,航空快運真正實現了門到門服務,方便了客戶。此外,航空快運公司對一般包裹代為清關,針對不斷發展的電子網路技術又率先採用了EDI(電子數據交換)報關係統,為客戶提供了更為便捷的網上服務,快遞公司特有的全球性電腦跟蹤查詢系統也為有特殊需求的客戶帶來了極大的便利。

當然,航空快運同樣有自己的局限性。如快遞服務所覆蓋的範圍就不如郵政運輸廣泛。國際郵政運輸綜合了各國的力量,可以這樣說有人煙的地方就有郵政運輸的足跡,但航空快運畢竟是靠某個跨國公司的一己之力,所以各快遞公司的運送網路只能包括那些商業發達、對外交流多的地區。

禁運物品

小而貴重的物品:現金,證券,匯票,信用卡,珠寶,相機。 急用物品:藥品,鑰匙,護照,旅行支票,商務檔案。 不可取代的物品:手稿,祖傳物,易碎品:眼鏡,玻璃容器,液體。 上述物品應隨身攜帶,或放在可置於座位下面的隨身攜帶的行李中。航空公司對託運行李內夾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一般託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旅客不得攜帶管制刀具乘機。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鈍器應隨託運行李託運,不能隨身攜帶 。

費用標準

運價類別

1.普通貨物運價

a.基礎運價(代號N)

民航總局統一規定各航段貨物基礎運價,基礎運價為45公斤以下普通貨物運價,金額以角為單位。

b.重量分界點運價(代號Q>

國際航空貨物運輸建立45公斤以上、100公斤以上、300公斤以上3級重量分界點及運價。

2.等級貨物運價(代號S)

急件、生物製品、珍貴植物和植物製品、活體動物、骨灰、靈柩、鮮活易腐物品、貴重物品、槍械、彈藥、押運貨物等特種貨物實行等級貨物運價,按照基礎運價的150%計收。

3.指定商品運價(代號C)

對於一些批量大、季節性強、單位價值低的貨物,航空公司可申請建立指定商品運價。

4.最低運費(代號M)

每票國際航空貨物最低運費為人民幣30元。

5.集裝貨物運價

以貨櫃、集裝板作為一個運輸單元運輸貨物可申請建立集裝貨物運價。

使用規則

1.直達貨物運價優先於分段相加組成的運價。

2.指定商品運價優先於等級貨物運價和普通貨物運價。

3.等級貨物運價優先於普通貨物運價。

計費規則

1.貨物運費計費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捨五入。

2.最低運費,按重量計得的運費與最低費相比取其高者。

3.按實際重量計得的運費與按較高重量分界點運價計得的運費比較取其低者。

4.分段相加組成運價時,不考慮實際運輸路線,不同運價組成點組成的運價相比取其低者。

四、國際航空郵件運費

普通郵件運費按照普通貨物基礎運價計收;特快專遞郵件運費按照普通貨物基礎運價的150%計收。

限寄規定

國際函件

航空快運裝載 航空快運裝載

(1)信函以外的各類函件內不準寄遞具有私人和現實通信性質的檔案。

(2)印刷品和盲人讀物內禁止寄遞已蓋銷或未蓋銷的郵票。

(3)除保價郵件以外,各類函件內禁止寄遞各國貨幣、旅行支票、不記名票據、白金、黃金、白銀及其製成品、首飾、寶石及其他貴重物品。

禁止物品

(1)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毒性、強酸鹼性和放射性的各種危險物品,如雷管、火藥、爆竹、汽油、酒精、煤油、桐油、生漆、火柴、農藥等。

(2)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如鴉片、嗎啡、古柯鹼(高根)等。

(3)國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遞的物品,如軍火、武器、本國或外國貨幣等。

(4)容易腐爛的物品,如鮮魚、鮮肉等。

(5)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如屍骨(包括已焚化的骨灰)、未經硝制的獸皮、未經藥制的獸骨等。

(6)反動報刊書籍、宣傳品和淫穢或有傷風化的物品。

(7)各種活的動物(但蜜蜂、水蛭、蠶、醫藥衛生科學研究機構封裝嚴密並出具證明交寄的寄生蟲以及供作藥物或作以殺滅害蟲的蟲類,不在此限)。

另外:各類郵件禁寄、限寄的範圍,除上述規定外,還應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口郵 遞物品監管辦法和國家法令有關禁止和限制郵寄物品的規定,以及郵電部轉發的各國(地區)郵 政禁止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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