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工業局

新中國航空工業局1951年5月成立,負責新中國的航空工作,包括軍用飛機的修理及研製。 1951年4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和政務院頒發了《關於航空工業建設的決定》。 《決定》發布的第二天,中共中央電告各中央局、分局、軍區並財委:“為適應空軍建設,根據中央決定,在重工業部設立航空工業管理局,統一負責飛機的一切修理工作,由段子俊任局長。

簡介:

新中國航空工業局1951年5月成立,負責新中國的航空工作,包括軍用飛機的修理及研製。

成立

1951年4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和政務院頒發了《關於航空工業建設的決定》。《決定》發布的第二天,中共中央電告各中央局、分局、軍區並財委:“為適應空軍建設,根據中央決定,在重工業部設立航空工業管理局,統一負責飛機的一切修理工作,由段子俊任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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