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1950年10月組建工商科,1956年5月工業科,1957年8月與交通科合併為工業交通科,1968年9月併入縣革命生產指揮組工交組。1973年9月為縣革委工交辦公室,1980年4月升為經濟委員會,1984年初縣工業局併入縣經委,2002年5月改為縣經濟貿易局,2005年縣輕工業局併入成立縣工業經濟局。工業局單獨院落,占地2畝,辦公樓2棟,目前有幹部職工47人,在職在崗19人。
主要榮譽:96年爭創市雙文明單位,2001年復檢合格,2006年爭創縣雙文明單位,2006年爭創市工業濟濟目標管理一等獎。2006年爭創湖南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先進縣。2007年爭創市新型工業化工作三等獎。
主要職責
(一)圍繞推進全縣工業化進程和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研究有關工業政策法規,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全縣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各種經濟成分、各種規模類型的工業企業。
(二)負責全縣工交系統日常生產運行調節,編制組織實施近期工交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督、分析全縣工交經濟運行態勢,組織解決工交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研究提出工交經濟運行方面的政策建議;負責企業扭虧增盈工作;擬定煙花爆竹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有關標準、規範。
(三)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結構調整方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全縣工業結構調整,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對經濟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協稅護稅,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維護企業穩定工作。
(五)組織擬定生產與科技結合、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制、下達和實施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及消化吸收;負責新技術、新產品開發推廣的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性技術改造專項資金;負責管理地方審批、核准和登記備案的技術改造項目(含利用外資改造現有企業項目),並組織實施;研究和規劃全縣竟爭性行業投資布局,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
(六)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定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工作;管理全縣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本級政府工業發展基金;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的歸口管理和綜合協調服務工作;擬定政府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負責全縣工業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七)研究擬定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擬定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政策,依法組織協調利用清潔生產工作;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工業環境保護;制定推進全縣循環經濟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八)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鐵路、公路、航空、水運、郵政通信有關的重大問題;協調煤炭、電力、石油、運輸和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負責重點企業、重點工程、重點物資、外貿貨運的運輸調度和協調工作;負責現代物流體系建設的指導、協調工作。
(九)對全縣集體工業、民營經濟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協調集體工業、民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對有關政策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意見,指導集體工業、民營工業的生產、運行,幫助集體工業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管理鄉鎮企業辦公室工作。
(十)負責《〈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的組織實施。
(十一)貫徹執行有關信息產業發展及黃金、醫藥、食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全縣黃金、醫藥、食品等行業的行業規劃和行業標準,並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煤炭行業行政管理。
(十二)負責縣屬國有中小型工業企業領導班子建設、黨組織建設、老幹部管理、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全縣工業經濟系列的職稱工作,負責全縣工業系統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三)指導和管理全縣散裝水泥推廣、牆體材料革新和室內裝飾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