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航空安全員的職責是保衛機上人員與飛機的安全,處置機上非法干擾及擾亂性事件。部分兼職安全員還要承擔客艙服務工作。航空安全員必須在機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
座位安排
安全員的具體座位安排,首先是由航空公司和機長根據航班安全等級不同而按照需要確定的,
並不一定坐在某一個位置。歷史背景
1973年,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在國際航班上派遣安全員,組建了航空安全員隊伍,執行安全保衛任務;
1982年,國務院批准在國際和國內主要幹線航班增配安全員;
1983年,中央根據當時國內治安形勢的發展變化和保證空防安全的需要,決定將機上安全員工作改由武警承擔;
1987年,國務院再次批准民航組建航空安全員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