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它攝影體裁相比,舞台攝影在創作條件上有一些特殊性,一是照明上的特殊性,表現為光線弱,光照強度變化大,舞台區域間反差強;二是拍攝點相對固定;三是拍攝距離變化小;四是舞台表演的情節性。
舞台攝影一般分三種情形:1、在演出現場抓拍2、在彩排時拍照3、專門組織拍照。無論何種情形,都要做到:在拍攝前熟悉劇情,了解演出高潮;了解表演者的風格和表現特徵;拍攝時要抓住重要情節或表演的瞬間或相對靜止的一剎那。這樣才能得到真實生動的藝術照片。
因此,舞台攝影中,首先要了解不同類型的藝術表演的規律和特點;其次要了解主要“劇中人”在某一位置所構成的代表性場面,制定相應的拍攝計畫;第三是準備必要的攝影器材,如小型相機、交焦鏡頭及各種附加鏡、高速膠片等;第四是適應劇情選擇好拍攝方位和角度,掌握好拍攝“瞬間”。
動態美是舞台攝影的最重要的審美特徵,優秀的舞台攝影作品都體現了主體的運動感,形成動態之美。舞台攝影表現動態美的最佳對象是舞蹈,畫面形象的虛實處理是造成照片動感的關鍵,一般要求人物臉部清晰,以充分表現其神態情緒,而人物肢體的快速動作則要虛化,使畫面虛實結合、動靜相襯,凸現人物於情節與意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