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5年7月參加工作,當過知青、工人。
1982年7月西南政法學院本科畢業後留校在法制史教研室工作。
1986年西南政法學院研究生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1986年至1988年在西南政法學院法學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員、研究室主任。
1988年3月至2005年11月在合併前後的廣州大學工作,歷任講師、副教授、教授、校長助理、副校長、黨委常委。
2005年至2011年1月,任廣州市社會科學院黨組書記。
2011年2月——2016年10月26日任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社會職務
廣東法官學院教授,廣州仲裁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會員,廣東省法學會副會長,廣東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常委,中共廣東省第八次和第九次代表大會代表。
任免信息
2016年10月26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通過,免去舒揚的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獲獎記錄
中國高等職業教育論文一等獎, 廣東省青年優秀社會科研成果二等獎, 廣東省高校人文社會學科優秀成果二等獎, 廣州市科技優秀成果專著類三等獎; 先後被評為廣州市優秀教師、 廣東省南粵教書育人優秀教師特等獎、 全國優秀教師、 廣州市勞動模範、 廣東省勞動模範、 全國勞動模範、 廣東省優秀法學專家、 廣州市優秀專家、 廣州首屆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 廣東省十大優秀中青年社會科學家, 並在1999年獲得中國傑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
學術成果
在法理學和涉外法律研究方面有較深的造詣,曾是廣州市高校重點課程涉外法學負責人,廣州市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學科預備站點學科帶頭人。發表論文近100篇(其中在核心刊物發表學術論文40多篇),個人專著、譯著、教材共13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