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許允①為吏部郎,多用其鄉里,魏明帝遣虎賁②收之。其婦出誡允曰:“明主可以理奪,難以請求。”既至,帝核問之,允對曰:“‘舉爾所知’,臣之鄉人,臣所知也。陛下檢校③,為稱職與不?若不稱職,臣受其罪。”既檢校,皆官得其人,於是乃釋。(選自《世說新語》)
譯文
許允任吏部郎的時候,任命的官吏大多數是他的同鄉,魏明帝派武士去逮捕他。許允的妻子出來告誡許允說:“對英明的君主可以用道理去取勝,但是難於用感情求告。”拘押到後,明帝審問他。許允回答說:“‘舉薦你所了解的人’,臣的同鄉,就是臣所了解的人。陛下可以調查,核實他們是否稱職?如果不稱職,臣願意接受懲罰。”調查核實結果,各個職位都用人得當,於是就釋放了他。
注釋
①許允:三國魏高陽人,累官侍中、尚書、中軍。司馬氏專權時,許允等謀刺司馬氏,失敗被殺。娶阮共之女,奇醜,然德言俱佳。
②虎賁:官名,皇宮衛隊將領。
③檢校: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