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友人書[李顒作品]

與友人書[李顒作品]

著述一事,大抵古聖賢不得已而後有作,非以立名也。故一言 而炳若日星, 萬世而下,飲食之不盡。其次雖有編纂, 亦不必當時誇詡於人,或祇以自怡, 或藏之名山;至其德成之後,或既死之日,舉世思其餘風,想其為人,或訪諸其子孫,或求諸其門, 人思欲得其生平之一言以為法訓。斯時也,是惟無出,一出而紙貴洛陽,千門傳誦矣。 此正如華佗之青囊,一 付丙丁, 至今為恨,惟恐其不傳也。所以然者,以華佗當年行之而有驗也。

今有庸醫,方患羸疾, 偶有奇方,不能自服以療其身,忽見世之同疾者,遂以此方授之。且曰:「此神方也。傳自異人, 君宜敬修而服之,毋輕忽也!」而彼患者方 且啞然而哂, 茫然不敢信。何者?彼方見我尪羸日甚, 我雖剖心相示,彼又安肯信我此方之真可以已疾哉?

作品原文

比見足下以其所著諸書,輒出以示人; 人之服我者固多,而議我者亦復不少。其服我者,不過服我之聞見精博,能匯集而成書也;其議我者, 直謂我躬行未懋,舍本趨末, 欲速立名,適滋多事也。凡諸議足下之言,仆所 得聞者,想猶其一二;然已覺切中足下之病。若夫所不得聞者, 不知又當幾許耶?仆雖不肖,既蒙足下 左愛, 則不啻骨肉若矣。 人之議足下,是議我也。足下之不能韜光鏟彩,是仆所 未恬也,是烏容以無言耶! 言之雖過切直,想在所不罪也。

作者簡介

李顒(1627--1705) 明清之際哲學家。字中孚,號二曲。陝西周至人。家貧, 借書苦學,遍讀經史諸子以及釋道之書。曾講學江南,門徒甚眾,後主講關中書院。與孫奇逢、黃宗羲並稱三大儒。清廷屢以博學鴻詞徵召,以絕食堅拒得免。為學主兼采朱熹、陸九淵兩派,以為“朱之教人,循循有序”,“中正平實,極便初學”;“陸之教人,一洗支離錮蔽之陋,在儒者中最為儆切”(《二曲集》卷四),主張兼取其長。重視實學,提倡“明體適用”。同顧炎武反覆辯論“體用”問題,提出“明道存心以為體,經世宰物以為用”的見解,將“格物致知”的“物”擴充到“禮樂兵刑、賦役農屯”,以至“泰西水法”等實用學問。力主自由講學,與清廷鉗制思想政策對立。所著有《四書反身錄》、《二曲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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