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藥物的不同用量會起到不同的效果,所謂用量就是“劑量”,即用藥的份量。劑量太小,達不到體內的有效濃度,起不到治療作用,這種小劑量就稱為“無效量”。當劑量增加到出現最佳作用時,這個劑量就叫做治療量,即“常用量”,也就是提出治病時所需要的份量。在常用量的基礎上再增加劑量,直加至即將出現中毒反應為止,這個量就稱為“最大治療量”,也就是“極量”。用藥超過極量時,就會引起中毒,這就是“中毒量”。這中毒量的基礎上再加大極量,就會引起死亡,此劑量即稱為“致死量”。
概述
1、與LD50概念相同的劑量單位還有半數致死濃度(LC50)和半數抑制濃度或半數失能濃度(IC50)。LC50 是指能引起一群受試對象50%個體死亡所需的濃度。IC50是指一種毒物能將某種酶活力抑制50%所需的濃度。毒理學最早用於評價急性毒性的指標就是死亡,因為死亡是各種化學物共同的、最嚴重的效應,它易於觀察,不需特殊的檢測設備。長期以來,急性致死毒性是比較、衡量毒性大小的公認方法。在毒理學試驗中,所需的實驗動物數量是根據LD50不同的測定方法決定的。因為LD50並不是實驗測得的某一劑量,而是根據不同劑量組而求得的數據。
LD50在毒理中是最常用於表示化學物毒性分級的指標。因為劑量—反應關係的“S”型曲線在中段趨於直線,直線中點為50%,故LD50值最具有代表性。LD50值可受許多因素的影響,如動物種屬和品系、性別、接觸途徑等,因此,表示LD50時,應註明動物種系和接觸途徑。雌雄動物應分別計算,並應有95%可信限。如受試物在液體中時,以半數致死濃度(median lethal concentration,LC50)表示,單位為mg/L。LC50也用於表示空氣中化學物的濃度,以mg/m3為表示單位。
2、絕對致死劑量(absolute lethal dose,LD100):指某實驗總體中引起一組受試動物全部死亡的最低劑量。實驗總體中一組受試動物的數量視不同實驗設計而定,少則10個,多則50~100個以上。
3、最小致死劑量(minimal lethal dose,MLD或MLC或LD01):指某實驗總體的一組受試動物中僅引起個別動物死亡的劑量,其低一檔的劑量即不再引起動物死亡。
4、最大耐受劑量(maximal tolerance dose,MTD或LD0或LC0):指某實驗總體的一組受試動物中不引起動物死亡的最大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