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抗體檢測
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發生同自身抗體的產生密切相關,因此自身免疫性抗體的檢查對自身免疫疾病的診斷尤為重要。自身抗體檢查包括如下幾類。
1.抗核抗體譜
包括抗核抗體、抗DNA抗體、抗組蛋白抗體、抗非組蛋白抗體、抗核仁抗體、抗其他細胞成分抗體(如抗細胞質成分抗體、抗核包膜蛋白抗體、抗細胞周期抗原抗體等)等。
2.類風濕關節炎相關自身抗體譜
包括類風濕因子、抗角蛋白抗體、抗核周因子抗體、抗聚絲蛋白抗體、抗環瓜氨酸肽抗體、抗突變型瓜氨酸波形蛋白抗體、抗Sa抗體、抗RA33抗體、葡萄糖-6-磷酸異構酶等。
3.抗磷脂抗體譜
包括抗心磷脂抗體、狼瘡抗凝物、抗凝血酶原抗體、抗β2-糖蛋白1抗體、抗磷脂醯絲氨酸抗體、胎盤抗凝蛋白等。
4.抗中性粒細胞胞質抗體譜
包括抗蛋白酶3抗體、抗髓過氧化物酶抗體、抗中性粒細胞彈性蛋白酶抗體、抗中性粒細胞組織蛋白酶G抗體、抗殺菌/通透性增高蛋白抗體、抗乳鐵蛋白抗體、抗溶菌酶抗體等。
5.自身免疫性肝病相關自身抗體譜
包括抗平滑肌抗體、抗肝腎微粒體抗體、抗可溶性肝抗原抗體、抗肝細胞胞質1型抗體、抗去唾液酸糖蛋白受體抗體、抗線粒體抗體、抗gp210抗體、抗Sp100抗體等。
6.其他抗體
包括抗唾液腺導管抗體、抗α-胞襯蛋白抗體、抗毒蕈鹼受體3抗體、抗內皮細胞抗體、抗腎小球基膜抗體、抗C1q抗體等。
自身抗體檢查的方法有多種,包括間接免疫螢光法、酶聯免疫吸附試驗、放射免疫法、免疫印跡法、免疫沉澱法、斑點雜交等,每種抗體檢測可使用一種或幾種方法進行檢測,應根據患者病史及症狀選擇恰當的檢查。健康人中也可有部分抗體呈陽性,故自身抗體檢查不能單獨作為診斷依據,需要結合臨床表現、病史及其他檢查進行診斷。
其他實驗室檢查
1.免疫複合物及補體檢測
部分自身免疫性疾病活動期可出現循環免疫複合物增加及血清補體水平下降等情況,可對此兩項進行檢查,以判斷疾病活動情況。
2.交叉抗原檢測
某些病毒或細菌感染可引起自身免疫性疾病,如鏈球菌感染可引起風濕性心臟病,通過對交叉抗原檢測可明確病因。
3.淋巴細胞數量及比例檢測
免疫失調等免疫系統功能障礙可導致自身免疫系統疾病,通過淋巴細胞計數、T細胞、B細胞分類計數及CD4/CD8亞群比例測定等可評估免疫系統情況。常用流式細胞術進行檢測。
4.特異性致敏淋巴細胞
炎症性腸病、外周性神經炎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發生可能同T淋巴細胞有關,進行此檢測可有提示作用。
5.病理檢查
根據患者症狀及病史,有選擇性的進行活組織病理檢查對很多自身免疫性疾病的診斷具有決定性作用。
臨床意義
自身免疫性疾病實驗室檢查可對自身免疫性疾病進行明確的診斷,並提供鑑別診斷的依據,為臨床治療方案的確定提供參考,並可以輔助評價治療效果、了解疾病分期、進行預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