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狀
本品內容物為白色或類白色細顆粒。
適應症
本品為胺基酸類藥。用於治療胃、十二指腸球部潰瘍病。
規格
0.25g/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粒(0.5g),一日3-4次,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有時會出現便秘、腹瀉、嘔吐,偶爾有胃部不適等,一般不需要作特殊處理。
注意事項
(1)本品為胺基酸類藥物,患有慢性腎功能衰竭的患者,如果服用過量,對腎臟會造成損害,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患者若服用谷氨醯胺必須在醫生的嚴密觀察下服用。
(2)谷氨醯胺能增加腸道對鈉和氯的吸收,進而增加腸道對水分的吸收,對腹瀉病人有益,但對無腹瀉病人來說,有可能使大便變硬,造成便秘,若長期服用此藥,病人必須增加纖維含量高的食品的攝入,並大量喝水。
(3)谷氨醯胺不適用於伴有嚴重肝臟疾病的患者,對有嚴重的肝硬化及其它代謝性疾病的病人,血氨增加可誘發肝性腦病甚至肝昏迷。
(4)該藥品在高溫下會被分解破壞,因此谷氨醯胺必須在室溫下或冷的食品及飲料中服用,不能與加熱的或含酸量高的食品混合攝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谷氨醯胺是人體條件性必需胺基酸,對孕婦有一定的益處,對胎兒是否影響尚不明確,有關這方面研究報導較少。但有報導證實羊水中谷氨醯胺的含量較高,給早產兒靜脈套用谷氨醯胺沒有發現任何不良反應。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不影響其它藥物的代謝。
藥理毒理
體外實驗表明:谷氨醯胺對胃腸黏膜損傷具有保護和修復作用,其原因為谷氨醯胺對胃腸黏膜上皮成分已糖胺及葡萄糖胺的生化合成有促進作用。在幽門結紮的大鼠實驗中,口服給予谷氨醯胺,可見谷胺醯胺能抑制由阿司匹林、消炎痛所造成的潰瘍。
貯藏
遮光,密閉,陰涼處保存。
包裝
盒裝,鋁塑包裝,每板10粒,每盒2板。
有效期
暫定二年。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10192
生產企業
江蘇神華藥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