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社會系統

自然—社會系統,是由人類社會的各種因素和自然環境的各種因素構成的系統。

自然—社會系統又稱社會—環境系統,是由人類社會的各種因素和自然環境的各種因素構成的系統。其主要特徵是:①是一個動態系統。人是自然歷史發展的產物,人在同自然界作鬥爭中形成社會,並與自然相互作用構成完整的系統,社會的各種因素,如政治、經濟、科學文化、思想意識等是發展變化的;同樣,自然界的各種因素也是不斷變化的;而且,人類社會和自然界的相互作用推動並加速兩者的共同變化。它們的綜合作用使得這一系統處於不斷運動的狀態中。②是一個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賴的系統。一方面是人類社會對自然環境的作用,另一方面是自然環境對社會的反作用。自然界是人類生存的自然基礎,為了發展經濟,滿足社會生活的需要,人類不斷開發和利用自然界,不斷改變自然界,成為改變自然界的巨大力量。另一方面,現在的自然界單純依靠自身的調節作用已不能實現自身協調發展,已必須依賴於社會進步。③是一個協調發展的系統。社會發展與自然環境發展是一致的。在它們的發展中,不管對哪一方面造成危害,都要造成對整個系統發展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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