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開放

自我開放亦稱自我暴露、自我表露,指諮詢師提出自己的情感、思想、經驗與求助者共同分享,或開放對求助者的態度、評價等,或開放與自己有關的經歷、體驗、情感等。

概念

自我開放亦稱自我暴露、自我表露,指諮詢師提出自己的情感、思想、經驗與求助者共同分享,或開放對求助者的態度、評價等,或開放與自己有關的經歷、體驗、情感等。它與情感表達和內容表達十分相似,是二者的一種特殊組合。

功用與注意事項

自我開放在面談中十分重要。諮詢師的自我開放與求助者的自我開放有同等價值,它可以建立並且促進諮詢關係,能使求助者感到有人分擔了他的困擾,感受到諮詢師是一個普通的人,能藉助於諮詢師的自我開放來實現求助者更多的自我開放。
自我開放需建立在一定的諮詢關係上,有一定的會談背景。自我開放應以有助於促進諮詢關係、促進求助者進一步自我開放和深入地了解自己、加強諮詢效果為準則。

自我開放的兩種形式

第一種是諮詢師把自己對求助者的體驗感受告訴求助者。若感受是積極、正面、讚揚性的,則為正信息。它能使求助者得到正強化,使求助者愉悅和受到鼓勵。但傳達的正信息須是實際的、適度的、真誠的,不然會適得其反。若感受是消極的、反面的、批評性的,則為負信息。它可能會產生的負作用。
第二種是諮詢師暴露與求助者所談內容有關的個人經驗。這種自我開放應比較簡潔,因為目的不在於談論自己,而在於借自我開放來表明自己理解並願意分擔求助者的情緒,促進其更多地自我開放。諮詢師的自我開放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應始終把重點放在求助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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