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猗縣衛生局

臨猗縣衛生局下設醫療衛生機構654個,其中縣直單位8個:縣醫院、縣二院、中醫院、防疫站、婦幼站、眼科醫院、紅會康復醫院、器修站;鄉鎮(區)衛生院16個,衛生院分院4個,村級衛生所373個,廠礦、學校衛生室12個,社會辦醫4個,個體行醫診所237個。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機構共有醫務人員1900餘名,其中獲得高級職稱41人,中級職稱602人,初級職稱560人、取得鄉村從業醫師資格721人。

機構職能

(一)貫徹黨和國家新時期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衛生工作利衛生改革的具體政策、法規;制訂各項醫療衛生技術標準,擬定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和協調、監督、檢查。

(二)研究擬定全縣衛生規劃,統籌規劃和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制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實施醫療衛生行業管理。

(三)研究擬定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四)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縣疾病防治和保健規劃,組織對重人疾病的綜合防治。指導傳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發布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名錄。

(五)研究指導全縣醫療衛生機構改革,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全縣衛生機構基本建設項目的計畫、申報、審計;監督檢查醫療衛生服務價格的執行;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協調指導臨床合理用藥;組織臨床醫學研究;按有關規定,管理全縣衛生事業經費。

(六)擬定全縣醫學人才、重點學科、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點醫學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全縣中等醫學教育,繼續教育,並進行醫學教育質量監督、檢查;掌握直屬單位醫學科技發展動態。

(七)擬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組織實施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認定和衛生行業人才交流與管理工作。

(八)對各醫療衛生單位實施人事勞資管理;負責全行業衛生技術人員職稱考試報名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各醫療衛生單位的幹部實施管理。

(九)組織,指導協調我縣與世界衛生組織,其他國際組織在醫學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負責全縣中醫醫療教學科研工作;負責中醫人員執業資格的審查、認證,審批、核發中醫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推行醫務人員執業資格制度。

(十一)承擔縣地方病領導小組,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衛生執法,食品衛生,醫療儀器,放射和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的監督;組織實施城市規劃區內的衛生執法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紅十字會工作,組織救災,搶險,開展人道主義援助等工作。

(十四)負責縣級保健幹部和離休幹部的醫療工作。

(十五)組織協調全縣的衛生技術力量,協助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蔓延。

(十六)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室設定

辦公室、 業務股、 人事股、防婦股、財務股、監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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