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

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是自1992年國務院批准瑞麗、畹町、河口3個國家級邊境經濟合作區以來,雲南再次獲批的又一個國家級邊境經濟合作區。轉變發展方式,推進外引內聯,深化與周邊國家經貿合作,最佳化、整合和提升區域功能,將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建設成為集建材、農產品等生產加工和物流、邊貿、旅遊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經濟功能區,形成沿邊地區參與國際競爭的新優勢。國務院2013年9月28日正式批准在臨滄市設立邊境經濟合作區,定名為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實行現行邊境經濟合作區的政策。

基本信息

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原名耿馬孟定)邊境經濟合作區,於2011年12月20日正式啟動建設,規劃面積3.47平方公里,分為3個園區,即孟定核心園區、南傘園區和永和園區。邊合區充分利用境內境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堅持基礎先行、開放引領、產業支撐、城市帶動“四輪驅動”,建立健全管理體制,精心組織編制發展規劃,儲備實施一批大項目,著力培育特色產業,完善外引內聯的合作機制,建立規範有序的考評體系,強化協調和服務工作,邊合區發展日新月異。2012年,邊合區完成社會固定資產投資104億元,招商引資實際到位資金81.4億元,實現外貿進出口總額20.59億元。2013年邊合區重點推進211個項目建設,計畫總投資534億元,截至7月底,共開工建設154個項目,完成規模以上固定資產投資50.3億元。
國務院2013年9月28日正式批准在臨滄市設立邊境經濟合作區,定名為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實行現行邊境經濟合作區的政策。這是自1992年國務院批准瑞麗畹町河口3個國家級邊境經濟合作區以來,雲南再次獲批的又一個國家級邊境經濟合作區。國務院關於設立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的復函中提出,要轉變發展方式,推進外引內聯,深化與周邊國家經貿合作,最佳化、整合和提升區域功能,將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建設成為集建材農產品等生產加工和物流邊貿旅遊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經濟功能區,形成沿邊地區參與國際競爭的新優勢。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定邊境經濟合作區界樁,落實具體範圍;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規定程式履行用地報批手續;依法補償安置失地農民;堅持以工業用地為主,嚴格執行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招拍掛制度和控制指標,合理、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土地資源;嚴格遵守城鄉規劃法,堅持先規劃後建設,符合法定城鄉規劃要求,由縣級以上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實施統一的規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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