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臨滄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廳字〔2010〕10號)精神,設立臨滄市教育局,為臨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一、職責調整
(一)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快學前教育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三)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四)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和指導。
臨滄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法律、法規、政策,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教育規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意見;擬定全市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協調實施工作。(二)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設;督促、檢查各縣(區)學校安全工作。
(三)統籌管理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促進農科教結合;負責全市完中、中等職業學校、中等成人學校和市直中等及其以下各類學校的建立、調整、撤銷的報批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辦學以及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四)管理、指導全市教育教學和教育科研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教育科研規劃;組織實施“兩全”、做好“兩基”鞏固提高工作及職能範圍內學校辦學水平的督導與評估;指導各級教育學會工作以及各縣(區)、校教育技術的套用和推廣。
(五)統籌管理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及教育收費的政策;負責本級教育經費的分配;配合市財政局及相關部門做好中央和省補教育專款的管理;監督檢查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加強教育收費管理;規劃指導、統籌管理、監督檢查全市的教育基建、援助、合作與交流項目;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負責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學生資助工作。
(六)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按照上級有關精神制定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幹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類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畫;組織實施各類高等、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八)督促和巨觀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行風建設、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審計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的工、青、婦等群團工作,推進學校民主管理,加強學校民主監督。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及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臨滄市教育局內設10個機構和機關黨委。其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為副處級,其餘均為正科級。(一)臨滄市教育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檔案的運轉和管理;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有關事項督辦工作;負責教育宣傳以及文秘、檔案、保密、信訪、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草擬本單位重要材料及檔案,審改印發各類檔案、材料;擬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組織綜合調研工作;承辦中小幼教師獎勵基金會的具體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臨滄市教育局德育科
組織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參與指導思想政治課、思想品德課的教學;規劃、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和德育基地建設;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學校法制教育及校外教育;承辦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日常事務;會同有關部門抓好教育系統的思想宣傳工作以及學校團隊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臨滄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重點規劃、指導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鞏固提高工作;推動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體制改革;綜合規劃、指導全市普通中國小教育、學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普通高中的建立、調整、撤銷的報批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臨滄市教育局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高、中、初等職業教育及成人教育;擬定高、中、初等職業教育及成人教育發展規劃;負責研究高、中、初等職業教育及成人教育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的調整並指導實施;負責各類職業中專、職業高中的建立、調整和撤銷的報批工作;指導中、初等職業教育及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和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學校勤工儉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農科教統籌”; 綜合管理全市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擬定全市社會力量辦學政策、規章、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教育、教學和改革;審批社會力量舉辦中國小教育機構、學前教育機構;監督、檢查、評估全市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辦學情況;開展社會力量辦學機構負責人、師資隊伍、管理隊伍的政策與業務培訓;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臨滄市教育局師資培訓科
統籌規劃和管理指導中國小師資培養、培訓工作;規劃全市中國小教師學歷達標及提高學歷層次的工作,並組織、指導實施;指導教師進修學校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中國小名校長、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的培養認定工作;負責國際援助項目的中國小教師培訓;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臨滄市教育局計畫財務科
統籌協調並提出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年度招生計畫;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擬定全市教育投資計畫和經費籌措、管理意見;負責本級財政教育經費的分配和中央、省教育補助專款預算的編制、管理和全市教育事業經費的財務預決算編制工作;指導全市校產管理、校舍建設和改善辦學條件的工作;檢查、監督各類教育經費及其使用;統籌管理贈援款和外資貸款;對全市教育收費工作進行管理、監督和檢查;負責局機關財產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審計,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教育小區管理和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學生資助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監督檢查各縣(區)學生資助體系的各項工作;負責各類學生資助、助學貸款的管理及發放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臨滄市教育局人事科
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制度和勞動管理體制的改革;組織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系列專技職務和政工系列職稱的評審、推薦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學校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工教育、撫恤慰問和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市級及以上級別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和推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臨滄市教育局招生考試辦公室
負責招生考試法規、政策的宣傳,制定本市貫徹意見並監督實施;組織全市高中會考工作及高校、中專招生報名考試和錄取工作;組織、指導高中招生的考試、錄取工作;組織和動員幹部職工及社會人員參加自學考試、社會考試並指導社會助學工作;負責做好有關考試的考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臨滄市教育局學校安全科
負責貫徹國家關於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落實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環境綜合治理和人員安全、生產安全、突發事件的指導、協調和處置;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建立健全學校和學生安全防範體系;負責教育系統應急管理和維護穩定工作,協調、參與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整治;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安全工作的督查和考核評估;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臨滄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負責貫徹國家和省政府頒發的教育督導法規,組織實施本市的教育督導工作;對本級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情況以及教育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做好 “兩基”複查年審工作;擬定教育督導工作計畫、辦法;督促各縣(區)、校積極開展素質教育;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水平實施督導評估;組織開展對教育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的專項督導檢查;指導縣(區)教育督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