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食品、
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等方針、政策。組織有關部門制定轄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政策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 、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
(三)組織開展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綜合協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檢測和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省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向社會發布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依法進行保健品許可的監督管理。
(五)貫徹執行並監督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六)監督實施國家和省藥品標準、藥品包裝材料及容器標準、醫療機構製劑標準、中藥材炮製規範。按有關規定對申請註冊的藥用輔料、藥品包裝材料及容器和醫療機構配製的製劑品種進行初審。
(七)監督實施國家制定的藥品研製、生產、經營等各項質量管理規範。負責新開辦藥品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製劑室的初審。核發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
(八)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及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和特種藥械。
(九)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法定標準。負責新開辦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的初審。核發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
(十)監督抽檢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和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藥品、醫療器械的行為和責任人。監管中藥材集貿市場。
(十一)依法監督藥品、醫療器械廣告。
(十二)監督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相對人資格培訓與管理工作。
(十三)對轄區內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實行垂直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局)和直屬事業機構的領導幹部。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幹部隊伍建設、廉政建設及人事、工資管理、教育培訓工作。
(十四)負責本系統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
(十五)承辦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
2、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信訪、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應急、宣傳報導、信息發布、行政接待、後勤服務等工作;
3、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人事科
1、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
2、指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工作;
3、負責實施執業藥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4、負責管理相對人資格培訓與管理工作;
5、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掛行政許可服務科牌子)
1、起草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
2、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3、負責局機關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
4、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賠償、組織聽證等工作;
5、承擔本系統法制建設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集中辦理。
(四)規劃財務科
1、擬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髮展、建設和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食品藥品抽樣檢驗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
3、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科
1、承擔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
3、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樣檢驗、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
4、參與或組織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調查處理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
5、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六)保健食品監管科
1、承擔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查處保健食品有關違法行為;
3、依法監測保健食品廣告;
4、核發零售企業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
(七)化妝品監管科
1、承擔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查處化妝品有關違法行為;
3、對化妝品衛生許可進行初審;
4、監督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八)藥品安全監管科
1、組織實施醫療機構製劑標準和中藥飲片炮製規範;
2、監督實施藥品、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註冊工作,對醫療機構製劑註冊進行初審;
3、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
4、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5、監督實施藥品生產和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
6、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7、承擔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和藥品委託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8、承擔藥品出口的有關監管工作;
9、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
(九)藥品市場監管科
1、組織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藥品經營企業認證;
2、組織實施流通環節藥品分類管理制度;
3、承擔藥品經營許可的監督管理工作,核發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
4、組織實施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5、承擔網際網路藥品信息和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
6、依法監測藥品廣告;
7、參與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醫療器械監管科
1、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管理辦法和相關規定;
2、監督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醫療器械質量;
3、組織實施醫療器械標準,承擔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的註冊工作;
4、承擔醫療器械產品抽樣;
5、監督實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6、依法監測醫療器械廣告。
直屬機構
臨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機構
蘭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羅莊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河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臨沂市藥品檢驗所
是國家對藥品質量實施技術監督檢驗的法定機構,單位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轄區內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質量檢驗和技術仲裁;根據有關規定,上報和反饋轄區內藥品質量情報信息,提供轄區內藥品質量通報所需的技術數據和質量分析報告;負責轄區內各縣(區)藥品檢驗所及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質量檢驗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技術培訓;負責轄區內醫療機構自製製劑質量標準等技術資料的審核工作;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報告工作,完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藥檢所交辦的有關藥品質量監督檢查及抽樣檢驗和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臨沂市醫藥技工學校
招收技工學校(職工中專)學生,做好在校生教學管理,培養藥學類中等技術人才;招收藥學大中專函授生,提高在職職工素質及學歷層次;醫藥工商業職工上崗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醫藥行業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領導分工
任興業同志主持市局行政工作。負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劉 凱同志主持市局黨組工作。負責幹部人事、紀檢監察等方面工作,分管人事科。
婁 平同志負責藥品生產流通監管、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醫藥健康產業推進等方面工作,分管藥品生產監管 科、藥品市場監管科和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市醫藥健康產業辦公室。
王良成同志負責辦公室、機關黨建、教學培訓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掛研究室牌子)、機關黨委、醫藥技校。協助劉凱同志分管紀檢監察工作。
李守君同志負責規劃財務、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等方面工作,分管規劃財務科和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王遠振同志負責醫療器械監管、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等方面工作,分管醫療器械監管科、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朱俊春同志負責食品安全協調督查、食品安全監管等方面工作,分管食品安全協調督查科、餐飲服務食品監管科。
邢 波同志負責食品藥品稽查工作。主持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工作。
高述剛同志協助婁平同志負責藥品生產流通監管、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等方面工作,協助分管藥品生產監管科、藥品市場監管科和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負責食品藥品安全新聞宣傳、信息發布和應急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宣傳和應急管理科。
楊 斌同志協助劉凱同志負責幹部人事方面工作,協助分管人事科。負責政策法規、行政許可、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政務大廳服務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