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1.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1)出境旅遊領隊證核發。
2.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權力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將原市旅遊局的職責劃入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2.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經營許可。
3.負責旅遊廁所建設運營的統籌協調與監督檢查。
4.承接國務院、省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權力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建設和旅遊形象推廣。
2.加強綜合協調,最佳化發展環境,推進旅遊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3.加強旅遊行政許可事項事中事後監管和旅遊市場監管,推進旅遊聯合執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旅遊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全市旅遊業發展,擬訂全市旅遊發展戰略、規劃;起草關於旅遊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對旅遊業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負責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加強旅遊交流與合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出國旅遊和赴港澳台旅遊政策,指導全市對港澳台旅遊市場推廣工作;推動臨沂旅遊整體形象及旅遊品牌體系建設。
(三)組織全市旅遊資源普查、規劃,統籌協調各類資源的旅遊開發、利用與保護;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
(四)統籌協調全域旅遊發展,負責推進旅遊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最佳化全市旅遊產品結構和產業結構,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指導旅遊商品研發、行銷工作;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鄉村旅遊、紅色旅遊、生態旅遊工作,引導城鄉居民休閒度假。
(五)協調推進部門合作,推動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最佳化旅遊環境,提升旅遊服務功能,推進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建立旅遊大數據,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產業數據統計分析及行業信息發布。
(六)組織擬訂旅遊業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旅遊聯合執法,監督管理服務質量,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對旅行社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人才規劃;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工作;監督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市旅遊發展委員會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組織協調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督查、信訪、新聞發布、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制定實施全市旅遊產業政策;負責研究和推進全市旅遊綜合改革;承擔市旅遊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綜合文稿的起草和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研究全市旅遊經濟運行重大問題;負責旅遊法規、政策的宣傳與諮詢工作;負責全市旅遊行業法制建設的指導與監督;負責全市旅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承擔旅遊標準擬定工作;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參與擬訂全市旅遊業人才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旅遊行業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社會保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委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旅遊宣傳推介等旅遊發展專項經費、資金的使用。
(二)規劃發展科
組織制定全市旅遊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統籌協調各類資源的旅遊開發、利用與保護; 協調具有綜合功能的重大旅遊項目的策劃和審核工作;指導全域旅遊示範區、旅遊景區、生態旅遊示範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協調推進部門合作,發展全域旅遊,最佳化提升旅遊服務功能;推進文化旅遊目的地建設;負責協調相關部門最佳化衛生、安全、秩序、生態、交通等旅遊環境,研究提出對策建議;協調相關部門推進各類旅遊交通的銜接工作;承擔市及以上旅遊度假區相關管理工作;組織推進旅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旅遊廁所建設運營的統籌協調與督導檢查。
(三)監督管理科
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推進旅遊聯合執法,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負責旅行社、導遊管理與改革工作;負責旅遊標準化實施工作;負責假日旅遊綜合協調;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和誠信體系建設;協調推進文明旅遊工作;負責旅遊行業安全的綜合協調和對旅行社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維穩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承擔全市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的實施工作。
(四)市場開發科
負責擬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臨沂旅遊整體形象及旅遊品牌體系建設;負責重點旅遊產品的市場行銷;推進區域旅遊合作;推進國際及港澳台地區旅遊交流與合作,開拓境外旅遊市場;協調推動旅遊包機及國際航線相關業務;組織協調重大旅遊節慶和會展旅遊活動;承擔旅遊新聞宣傳和旅遊輿情處置工作。
(五)產業促進科
負責推進旅遊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統籌全市旅遊產品開發,最佳化產品結構和產業結構;協調推進旅遊新業態發展;發展購物旅遊,支持開發旅遊商品和發展旅遊裝備製造業;負責旅遊招商引資、引才引智工作;指導旅遊投融資工作,引導金融機構、基金等資本投資旅遊業,推進旅遊產業資本化運作;培育旅遊市場主體;承擔旅遊對口支援工作;負責組織推進旅遊信息化建設,協調建立旅遊大數據;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負責全市旅遊統計、數據分析、節假日旅遊統計預報及行業信息發布。
(六)紅色旅遊發展辦公室(掛鄉村休閒旅遊發展科牌子)
統籌協調全市紅色旅遊發展工作;擬訂全市紅色旅遊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紅色旅遊資源的開發保護工作;協調解決紅色旅遊發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國民旅遊休閒計畫,引導城鄉居民休閒度假;協調相關部門整合利用涉農資源,指導推進鄉村旅遊發展,開發鄉村休閒產品;指導全市旅遊特色鎮村和鄉村旅遊點規劃開發建設工作;實施旅遊扶貧。
機關黨委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日常工作由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承擔。
下屬事業單位
(一)市旅遊監察大隊(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市旅遊投訴中心)
受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委託,依法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理旅遊投訴和舉報,承辦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理賠的賠償案件,查處旅遊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違法經營行為。
(二)旅遊信息中心(市旅遊統計調查中心)
負責制定旅遊信息化發展規劃;指導、促進全市旅遊管理機構、旅遊企業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市旅遊政務網、資訊網建設;負責臨沂旅遊目的地行銷系統建設,促進旅遊網路行銷;承擔12301旅遊服務熱線建設,為社會公眾提供旅遊信息諮詢、旅遊提示、旅遊投訴等旅遊信息服務;負責推廣旅遊行業電子商務服務等。
(三)旅遊商品研發中心
負責編制市旅遊商品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商品市場的引導、規範、和開拓,指導、協調旅遊商品的生產、研究、開發工作;負責旅遊商品及生產企業、設計師的管理、認證工作;負責旅遊商品品牌建設,宣傳推介旅遊商品,負責旅遊標誌商品、旅遊購物商店的評選、認定工作;保護旅遊商品的智慧財產權,促進行業自律。
(四)旅遊規劃設計研究中心
受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委託,組織全市旅遊資源普查,承接全市及各縣區旅遊發展規劃、計畫的編制修訂設計工作,以及未開發旅遊資源、旅遊景區(點)規劃和詳細規劃的編制修訂設計工作。
(五)旅遊諮詢服務中心
提供旅遊諮詢服務,承擔旅遊行業資格考試、行業培訓和導遊人員管理等工作。
領導分工
解東主任、黨組書記:負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全面工作。
陳常密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規劃發展科、市旅遊規劃設計研究中心。
鄭斌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紅色旅遊發展辦公室(掛鄉村休閒旅遊發展科牌子)、市旅遊諮詢服務中心。
劉彥強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市場開發科,產業促進科。聯繫市旅遊行業協會。
劉世寶副調研員、黨組成員:分管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機關黨委、市旅遊信息中心(掛市旅遊統計調查中心牌子),市旅遊商品研發中心。
李海峰副調研員:分管監督管理科、市旅遊監察大隊(掛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市旅遊投訴中心牌子)。
王建華調研員:選派聯繫服務全市重點企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