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國土資源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是主管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土資源工作的工作部門,下設辦公室、業務一科、業務二科、執法監察科四個職能科室,下轄馬廠湖所及羅西所兩個國土資源所。
職能範圍:
(一)在轄區內負責土地、礦產、測繪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貫徹實施;
(二)負責落實用地計畫,最佳化配置、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
(三)負責辦理土地徵用報批初始手續;負責國有城鎮土地的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的初級審報呈辦事宜;
(四)負責農村建房用地報批初始手續;
(五)負責日常的地籍登記、變動情況跟蹤調查;
(六)在有關法律、法規授權範圍內負責土地、礦產各種規費的收繳、管理;
(七)負責有關法律法規授權範圍內的採礦登記、發證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監督管理,調處礦山企業之間的採礦權糾紛;
(九)參與審批開辦礦山企業的立項報告及礦產資源有關的重大建設項目的論證和審核;
(十)負責對各類地勘項目及勘查活動監督管理,調處地質勘查糾紛;
(十一)負責編制地質環境保護、監測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防災預案;
(十二)負責地質環境保護及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地質災害專報和組織協調地質災害整治工作;
(十三)參與礦產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及核算工作;
(十四)負責土地、礦產資源有關統計和信息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本級黨委政府及上級國土資源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