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基本情況
臨武縣水務局是臨武縣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是郴州市推行城鄉水務一體化改革,實行水資源統一管理模式後成立的第一家縣級水務局。現有在職職工46人,在職黨員27人,離退休人員39人,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水政股、農村水電股、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股4個職能股室;下轄直屬二級事業單位4個:水利水電工程管理站、防汛抗旱工作辦公室、移民開發局、城市防洪工程管理站;歸口管理長河水庫管理所、萬水洞水庫管理所、郴電國際臨武分公司、水利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和20個鄉鎮水管站等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擬訂全縣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管理辦法,組織編制縣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國家、省、市及縣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開展水能資源普查和調查評價。負責全縣重要流域、區域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按照水務一體化的要求,負責指導工農業供水和城鄉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入河排污口設定審批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的統一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水能資源開發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水能資源開發利用權有償取得工作。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縣節約用水規劃,執行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指導水文工作。指導全縣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河流、水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以及城鄉飲用水源的保護與檢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縣水資源公報。
(八)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湖泊、水庫及河口的治理和開發,負責河道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九)負責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有關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水土保持規費徵收制度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電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十一)組織並指導水利系統的電源、電網建設和管理,負責小水電建設及農村水電電氣化的規劃、設計、審批及建設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對水利資金的使用和局屬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指導水利經濟和水利風景區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協調、承辦縣政府裁決跨鄉水事糾紛的調查取證和調解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四)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指導和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全縣水利信息化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歸口管理縣長河水庫管理所、縣萬水洞水庫管理所、郴電國際臨武分公司、縣水電責任有限公司。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成員及分工
周求金:局長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李立新:黨組書記
主管黨務工作,分管水利大院搬遷、水利普查、老年、社教工作 。
王曲路:黨組成員、副局長兼長河水庫管理所所長
主持長河水庫管理所工作,分管水利建設和管理、質監、水保、學會、技術檔案、水利經濟工作。
蔣江明: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防汛抗旱、辦公室、水利建設年活動辦公室工作。
陳 進: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電力、移民、統計、科技、安全生產工作。
朱賓模: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水政監察、綜治、行政審批工作。
劉雄英: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紀檢、監察、人事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對各股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對局黨組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的督辦和檢查;承辦文秘、文電、政策調研、政務信息、保密、文書檔案、水利宣傳、信訪、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指導水利行業的財務、會計管理;負責機關財務管理。
政工股負責水利系統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職工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技術等級考核、檔案管理等有關的職業技能鑑定;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統一管理和服務工作,歸口管理局屬單位老齡工作。
水利水政股負責水法律法規、河道管理法規的貫徹實施;擬定水利法制建設規劃;負責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全縣水事糾紛;承辦水利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業普法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制度,實施城市防洪工作,做好城市供排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測河流水庫水量、水質,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組織、指導水利建設、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使用;組織指導全縣河道開發、疏浚和管理。組織全縣河流、水庫等水域及其岸線流域的治理和開發;負責全縣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和鄉鎮供水、節水灌溉、農村飲水及農村水利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縣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投資建設計畫。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安全監管。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組織全縣水土流失動態監測。
水電管理股組織實施全縣地方水電開發、建設和管理;負責監管國有水電資產保值增值;負責制定農村水電、地方電網、電氣化發展規劃;負責制定中小水電站、地方電網建設項目初審和管理;組織協調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工作;組織審查地方小水電更新於技術改造;協調縣小水電電網調度,電網內發、供、用電關係;負責監督、監督、檢查地方電力安全生產工作。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貫徹執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規定、調度命令;制定全縣主要河流、水庫防禦洪水和抗旱方案;負責組織全縣防汛抗旱工作,承辦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防洪抗旱調度。
縣移民開發局負責水利水電建設移民的安置、管理工作,處理來信來訪和移民糾紛。負責做好移民安置補償,加強移民後期扶持開發工作指導,幫組移民地區開發致富,增強“造血”功能;負責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全面掌握全縣移民開發工作情況,總結成功經驗,探索移民工作新機制,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移民安置於生產開發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報批並監管移民開發有關工程項目,落實移民口糧補貼款的發放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移民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的審計監督工作;協調移民地區鄉鎮做好移民來信來訪工作,協助相關鄉鎮做好庫區、移民安置區的社會穩定工作。
縣水利工程管理站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規劃、勘測、設計;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工程監理,造價管理;負責全縣電力分配、電網調度和電力安全生產;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監督檢查、水利綜合開發和水電物質器材供應。以技術服務為主要活動方式,保證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