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龍區人民法院

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前身是南陽市人民法院,於1948年成立司法科,始建於1951年1月15日。 1994年南陽市撤地劃市,原南陽市劃編為南陽市臥龍區隨之改名為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 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內設刑庭、少年案件審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法警大隊、行政執法大隊、立案庭、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機關黨委、機關服務中心、司法技術鑑定中心等17個職能部門。

 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前身是南陽市人民法院,於1948年成立司法科,始建於1951年1月15日。“文革”期間曾一度停止辦公實行軍管,1973年5月29日恢復正常審判工作。1994年南陽市撤地劃市,原南陽市劃編為南陽市臥龍區隨之改名為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在編人員199人,其中大專及本科學歷的186人,研究生13人。
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內設刑庭、少年案件審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法警大隊、行政執法大隊、立案庭、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機關黨委、機關服務中心、司法技術鑑定中心等17個職能部門。另設梅溪法庭、靳崗法庭、七里園法庭、蒲山法庭、潦河法庭、安皋法庭等7箇中心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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